为加强金东区维稳处突力量建设,确保社会治安稳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招聘特勤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男特勤队员8名,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2倍的,视情核减招聘计划数(具体专业要求除外)。其中驾驶员2名(A2驾照),具有散打、拳击、武术、柔道、跆拳道等体育专长人员2名。
三、招聘条件
(一)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治安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的男性公民;
(二)本次招聘对象年满18周岁至30周岁(1985年7月1日至1997年6月30日期间出生);驾驶员(A2驾照)放宽至40周岁,具有散打、拳击、武术、柔道、跆拳道等体育专长人员放宽至35周岁。
(三)具有浙江省户籍(以2015年6月30日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部队服役满5年的退伍军人户籍不限;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或具有散打、拳击、武术、柔道、跆拳道等体育专长人员,学历放宽到高中文化,驾驶员(A2驾照)学历放宽到初中文化。
(五)身高1.68米及以上,双眼裸视力在4.8(含)以上,身体健康,无文身;
(六)未受到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司法拘留,或未曾因违反规章制度被用人单位开除。
四、招聘程序
通过现场报名、目测、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等程序招聘特勤队员。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9日9时至2015年7月14日17时;
2、报名地点: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巡防大队一楼综合中队办公室(金华市环城南路洪坞桥东);
3、报名提供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需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具有散打、拳击、武术、柔道、跆拳道等体育专长人员需提供运动员等级证书或在各项体育比赛中获得名次的证书原件、复印件;
(2)各类加分项目的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
(二)测评内容
体能测试:满分400分。测评项目为引体向上、立定跳远、100米跑、1000米跑,四个项目中有一项成绩达不到30分的,即被淘汰,不再参加后续项目。各项目按实际测评成绩计入总分(附件1:体能测试实施细则及评分标准)。
(三)加分项目
上高中(含高中)以后,个人获得省(军)级以上散打、拳击、武术、柔道、跆拳道(军事)比赛名次前六名分别加6、5、4、3、2、1分,获地市(师旅)级相应项目和名次的减半加分;因军事技能比武成绩突出在部队立个人一、二、三等功的分别加6、4、2分;上述加分项目同一事由(时间)不累计加分,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四)面试
满分100分。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四项体能测评成绩之和/4×50%+加分项目),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2.5确定面试对象;测试通过人数不足的,以实际通过测试人数确定为面试对象,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五)体检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四项体能测评成绩之和/4×50%+面试成绩×40%+加分项目),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2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2010】82号)执行。体检人员中有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六)政审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考察对象。政审考察按金华市公安局协辅警相关规定执行。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政审考察。
(七)聘用
对政审合格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金华市中通文博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社会福利保险。首次签订合同为2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其它事项
1、工资福利待遇。特勤队员人均年收入约6万元(含缴纳的社会福利保险等),提供免费住宿。
2、工作性质。特勤队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值班备勤、武装巡逻,参与突发性事件处置和大型活动保卫等。
3、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现场领取体能测评通知书。
4、咨询电话。联系人:郭警官,联系电话:13665882807,0579-82162605;周警官,联系电话:13588664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