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东区人才服务中心现因工作需要,根据江东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有关规定,拟招聘人事代理岗位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一名。
一、基本条件
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身心素质,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身体健康,无不良记录。
二、具体条件
1、全日制本科学历、30周岁以下、男性;
2、宁波中心城区户籍;
3、具有较好的文字素养。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5年 7 月17 日之前(8:30-17:15)。
2、报名地点:宁波市江东区人才服务中心(兴宁路456号东方商务中心1号楼3楼49号窗口),电话:87811564,联系人:张老师。
3、随带资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录用办法: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组织面试考察后,择优录用。
四、聘用待遇
按照《江东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甬东编〔2007〕21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