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中共会理县委、会理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报经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凉人社函〔2014〕149号),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凉山人事考试网[http://lsz.scpta.gov.cn/]、会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221.182.96.220/]、会理县人力资源市场网[http://www.hlxrsj.gov.cn/]上同时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单位18个,招聘名额21名,其中,县级事业单位招聘5名,乡(镇)综合为民服务中心招聘16名。详细情况见《会理县201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以下简称《职位情况表》)。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资格审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聘环节,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详细情况见《职位情况表》。
(二)报考条件
1.考生需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知识及资格;
(5)年龄18—35周岁(1979年12月22日—1996年12月22日期间出生);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三年的人员;
(5)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处于试用期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等相关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得代报。一个考生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并按《会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的报名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2日—12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会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报名要求及手续
1.请考生认真阅读本公告和《职位情况表》,了解相关要求;
2.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会理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报考资格审查表》,报名时领取),请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及报考岗位,并由本人在承诺栏签名,如是在职人员(含村官等“五项目”人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县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须加盖单位印章);
(2)本人的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或户籍证明)和复印件;
(3)本人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通过“学历查询”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及照片电子文档。
(四)资格审查
由会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县教育局、县公安局以及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资格审查。对考生《报考资格审查表》
、提交材料等分别进行审查。考生应如实提交材料,若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资格审查及考察过程中,若发现考生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五)缴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经审查合格的考生,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进入面试的人员每人还需缴纳面试费80元。
(六)联系方式
考生应正确填写本人电话号码,若考生留错电话号码或电话不畅通导致延误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凭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15年1月15—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会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时间要求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分的70%,面试成绩占总分的30%。
总成绩=《综合知识》×70%+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30%。
(一)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定于2015年1月18日(星期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由会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三)笔试开考比例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公告所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经请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后,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将在会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栏和会理县人力资源市场网[http://www.hlxrsj.gov.cn/]上公告。
(四)政策性加分
1.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2.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社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总成绩(指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可累计计算,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3.2007年以来全省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区)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在村(社区)任职满两周年以上(截止报考时间)、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每工作满1周年,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加分可按照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计计算,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4.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截止报名时,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计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本公告的加分政策。
以上四项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凡已享受加分政策,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在职人员,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考生请务必于报名时带齐加分所有材料,持服务所在地县级组织、人事部门、县以上团委出具的证明、服务期满考核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送交会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逾期不再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五)笔试成绩公布
1.笔试成绩将于2015年1月22日在会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栏和会理县人力资源市场网[http://www.hlxrsj.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考生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请于2015年1月22—23日在会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查询。
2.笔试成绩和加分后的笔试总成绩在会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栏和会理县人力资源市场网[http://www.hlxrsj.gov.cn/]上公示,同时公示进入面试资格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天。
(六)面试
面试工作由会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1.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2.面试比例
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因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面试空缺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本类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若因笔试缺考等原因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3.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考生本人凭《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到会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进行确认。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或学校出具的所在院系及专业的证明材料原件。
(3)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报考岗位所须的其他资料。
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4.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5.领取面试通知书
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及地点详见会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栏和会理县人力资源市场网[http://www.hlxrsj.gov.cn/]。未按规定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及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达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候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若因面试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6.面试成绩公布
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面试工作结束后,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会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栏和会理县人力资源市场网[http://www.hlxrsj.gov.cn/]上公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
五、考试总成绩公布
笔试、面试工作结束后,7日内在会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栏和会理县人力资源市场网[http://www.hlxrsj.gov.cn/]上公布考生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同时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按照考生的总成绩,分别按招考范围及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聘用名额2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开招聘其他达到比例的岗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方能确定为体检人选。
(二)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国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可从其规定。
(三)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在会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栏和会理县人力资源市场网[http://www.hlxrsj.gov.cn/]上公示。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到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可依次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因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七、考察
由招考单位及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确认。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会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栏和会理县人力资源市场网[http://www.hlxrsj.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内容含姓名、性别、民族、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因此而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职位编码为20140008岗位的考生,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并办理聘用手续。选岗聘用通知公布后,选岗当日不参加者,取消其选岗聘用资格;选岗当日必须提供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选岗聘用资格;选岗聘用后7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以上原因造成的缺额均不予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主管部门审核后将拟聘用人员有关材料报会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上编制卡、核定工资基金、聘用等手续。涉及户口迁移的人员,由单位按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新聘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资格。
新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须签订《聘用合同书》及《服务协议书》,在会理县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方能调离或辞职。对违反《聘用合同书》及《服务协议书》规定的人员应缴纳指标占用费。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26号)的相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察、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考试过程由专职纪检人员全程参加,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会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会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0834-5624105。
举报电话:会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长:0834—5624521。
会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