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攀枝花市委市政府接待办招聘接待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办拟公开招聘接待人员。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岗位:接待员。
(二)人数:2人。
(三)资格条件:
1.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爱岗敬业,工作踏实,身体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 形象气质佳,有亲和力,身高160cm以上,知识面宽,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具有一定的应变能力,善于社交和与人沟通,性格活泼开朗、大方得体,普通话标准,不晕车。
3.性别:女,2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种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4年8月19日至8月26日(星期六、星期天除外)
(二)报名地点:攀枝花市委、市政府接待办综合处。
(三)报名方式:应聘者需填写《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公开招聘接待员报名表》,并提供个人简历、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两张,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网上、邮寄等方式报名。
三、资格审查及面试
(一)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审查。
(二)面试。采购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形象举止、语言表达、才艺展示、临场反应、综合印象等,由招聘领导小组现场打分,统一评分,总成绩100分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在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及聘用
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市委、市政府接待办招聘领导小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签订劳动合同。批准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报道,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市委、市政府接待办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公招工作的组织、监督。欢迎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违规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3362680
201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