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攀枝花市东区民政局拟招聘3名临时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专职社会救助工作者:2名男性,1名女性。
二、工作职责
(一)指导街道、镇做好社会救助工作;
(二)向东区群众提供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和咨询;
(三)对街道、镇开展的社会救助工作进行入户抽查;
(四)承担救助系统管理维护以及其他社会救助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三)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形象气质佳,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
(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有一定的公文写作水平,能熟练运用电脑办公;
(六)能自行解决住宿,单位不提供住宿。
四、招聘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5年2月9日—2月13日工作时间(9:00—11:30,15:30—17:30)。
(二)报名地点:攀枝花市东区民政局二楼救灾救济科办公室(攀枝花大道中段211号)。
(三)符合条件人员须本人到场报名,不能委托他人代报。报名时须提交个人简历,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户口薄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近期彩色寸照两张。
(五)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必要的测评和考察,择优录取。
五、聘用
录取后试用期1个月,考核合格者续签劳动合同,合同为每年一签,工资为2200元/月(含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
联系电话:0812-2228035;联系人:朱鹏翔。
2015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