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镇区管理水平,优化人员结构,我镇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城管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录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职位:金沙镇城建监察协管员
(二)招聘人数:18名(其中男性17名,女性1名)
(三)职位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热爱城建监察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安排。
2.通州区户籍,在金沙镇有固定住所,年龄在25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3年9月10日至1988年9月10日期间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身心健康的青年。
3.复员(退伍)军人及有城管工作经历的,条件可适当放宽,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8年9月10日后出生)。
4.因岗位特殊需要,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3.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内的;
4.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
二、招考程序和办法
招录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的程序进行。
1、报名及资格审查。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相关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笔试
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统一考试。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须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岗位招聘人数。
笔试采用闭卷的形式,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不指定大纲和教材,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笔试成绩进行公布,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加分条件。根据城建监察协管员的任用条件,招录城建监察协管员向金沙镇回乡复退军人倾斜。符合条件的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件、有效证明,报镇招录城建监察协管员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可享受笔试成绩一次性加5分的照顾。
3、面试
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录岗位人数1:3比例进入面试(即男性前48名,女性前6名),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70%,面试成绩进行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
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岗位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则按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5、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录工作领导组进行考察。如发现有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察。
6、录用
拟录用人员在金沙镇党政信息网公示无异议后,由南通市通州区誉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录用并派遣到金沙镇城建监察工作,性质为劳务派遣制用工。
7、人员待遇
年待遇30000元(含五险个人部分)左右,单位统一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工资1500元/月。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13日—9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2、报名地点:金沙镇便民服务中心劳动保障所(大庆路10号)。联系人:蒋立新、段志顺;联系电话:81691581,13962866428。
3、报名要求:
(1)报名者需本人到现场报名。报名者须持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照两张,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等(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报名者在报名时,经资格预审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录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招考过程接受金沙镇纪委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3-86512249。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通誉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南通市通州区誉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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