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院教学科研工作需要,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的有关规定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学科研人员共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校院简介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是省委、省政府直属的事业单位,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是培养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干部和国家公务员的学校,也是进行党的理论研究和行政管理研究的重要部门。校院现有在职教职工533人,具有高级职称15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6人,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5人,省突出贡献专家6人,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1人,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13人,博士及在读博士55人。
我校院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全国首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省级党校之一。目前,拥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个(政治学、应用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2个(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可招生专业24个,现招生专业19个(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政治学理论、中外政治制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共党史、区域经济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等),形成了以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为主的硕士研究生学科体系、课程体系和教材体系。硕士研究生培养规模位居全国省级党校前列,连续七年获得“全省研究生招生考试目标责任先进单位”称号,先后培养硕士研究生280余人。
我校院也是首批加入全国党校卫星远程教学网的省级党校行政学院,办有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大型综合类理论刊物《理论与改革》,并被评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1998年入选“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英文简称“CSSCI”)来源期刊。同时办有面向全国公开发行的《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学报》、《四川行政学院学报》和《四川党校报》等报刊。数字图书馆建设快速发展,现藏书59万余册,中外报刊1000余种,电子图书60万种,拥有30个数据库。
二、考核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招聘部门 | 拟聘 岗位 | 职位编号 | 人数 (14) | 招聘专业及 研究方向 | 学历学位 |
党史党建教研部 | 十级及以下 专业技术岗位 | 01 | 1 | 中共党史专业(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专业) | 博士研究生学历 并取得博士学位 |
哲学教研部 | 十级及以下 专业技术岗位 | 02 | 2 |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专业 | 博士研究生学历 并取得博士学位 |
经济学教研部 | 十级及以下 专业技术岗位 | 03 | 2 | 理论经济学类专业、应用经济学类专业 | 博士研究生学历 并取得博士学位 |
区域经济教研部 | 十级及以下 专业技术岗位 | 04 | 1 | 应用经济学类专业 | 博士研究生学历 并取得博士学位 |
科学社会主义 教研部 | 十级及以下 专业技术岗位 | 05 | 3 | 政治学类专业 | 博士研究生学历 并取得博士学位 |
公共管理教研部 | 十级及以下 专业技术岗位 | 06 | 1 | 公共管理类专业 | 博士研究生学历 并取得博士学位 |
文史教研部 | 十级及以下 专业技术岗位 | 07 | 1 | 哲学类专业、新闻传播学类专业 | 博士研究生学历 并取得博士学位 |
08 | 1 | 社会学专业 | 博士研究生学历 并取得博士学位 | ||
“5.12”汶川 地震灾害应对研究与培训中心 | 十级及以下 专业技术岗位 | 09 | 1 | 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 | 博士研究生学历 并取得博士学位 |
10 | 1 | 行政管理专业 | 博士研究生学历 并取得博士学位 |
三、招聘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有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本岗位工作需要的专业知识。
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6.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博士学位证书。
7.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3年10月21日以后出生。
8.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9.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或有其他不能报考情形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3年10月21日-2013年10月25日。
(二)报名方式及手续
现场报名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能说明身份和经历的证明,以及2张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现场报名地址为成都市光华村街43号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行政办公楼318室(乘19路、35路、47路、58路、339路公交车至光华村街站)。 网络报名须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共产党人网”(www.gcdr.gov.cn)或“蜀光网”(www.scge.gov.cn)下载并填写《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公开考核招聘教研人员登记表》后,将《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公开考核招聘教研人员登记表》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等证书或其他能说明身份和经历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及2张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一并发送至四川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组织人事处电子邮箱scdxrsc@163.com并来电话确认,确认电话028-87351143、028-87351144。
(三)资格审查
由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五、面试
采取面谈、试讲相结合的方式。主要就试讲效果、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对应聘人员的表现进行打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2013年1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
六、组织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职位分别排名,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体检
体检由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作弃权。
八、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后的拟聘用人员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共产党人网”以及“蜀光网”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方式及待遇
(一)聘用方式
体检合格并公示无异议人员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待遇
正式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工资、津贴等福利。
十、监督
为保证我校院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开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28-87351020)。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未尽事宜,请在报名时现场咨询或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28-87351143、028-87351144。
201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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