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办公室2013年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面向全区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1名,具体岗位:区委办专职驾驶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临翔区户籍,辖区范围内具备驾驶资质且符合招聘条件的未就业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具有爱岗敬业精神和较强的责任心;
3.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男性,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1.60米以上,年龄在30周岁以下;
4.持有C1以上有效《驾驶证》,具有5年以上驾驶经验,有过硬的驾驶技术且公安交警部门无不良记录;
5.有工作经验者优先选聘;
6.符合报考岗位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17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提供户口册(或户籍证明)、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或证明材料)、驾驶证、有聘用单位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两寸近期免冠同底正规照2张,到报名点进行报名并参加资格审查。
3.报名地点: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办公室常委办(区机关办公楼八楼)。
(二)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本次考试方式为专业技能操作测试、综合考察两个部分。技能测试、综合考察均为百分制,综合成绩=专业技能操作测试成绩×80%+综合考察×20%。
1.技能测试:
工勤岗位技术测试采取驾驶技能路考的方式进行,考核成绩须经招聘领导工作小组主考(领导小组组长)签字认可方为有效。
2.综合考察:技能测试结束后,原则上按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员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的人选。如达不到规定比例,报经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办公室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按实际人数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拟聘岗位资格等情况。
3.考试时间、地点:技能操作测试、综合考察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开考:当应聘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时,报经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办公室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开考。
(三)确定拟聘用人员
按招聘岗位数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体检、公示
1.体检: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根据聘用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公示: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办公室公示栏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经区人社局将拟聘用人员批准后,按规定由区委办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用工合同一年一签。
四、其他相关事宜
(一)组织保障
为确保区委办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决定成立由区委常委、办公室主任唐永刚同志担任组长,区委办副主任孔广邦同志、区纪委派出第一纪工委书记李德盛同志担任副主任,区委办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办公室2013年招录聘用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常委办,由孔广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由方长磊同志负责处理招聘工作日常事务。
(二)岗位待遇
参照全区同类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资薪酬1960元/人、月计发。
(三)招聘纪律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招聘监督
为保证区委办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由临翔区纪委派出第一纪工委对招聘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883—2166215。本次招聘由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联系人:张文勇
联系电话:0883—2166209
特此公告
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办公室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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