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市国土资源局批准,我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编外工作人员。
一、招聘专业
1.汉语言文学专业:1人
2.地理信息管理专业:1人
3.土地管理专业:2人
4.土木工程或工民建专业:1人
二、招聘要求
1.政治素质好,团结协作,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具有敬业精神;
2.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1日后出生),性别不限;
3.岗位要求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在职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文秘专业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
5.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要求;
6.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7.同等条件下,有专业技术职称和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8.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3日至2015年3月13日下午17:00止(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贵港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港北区荷城路1032号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大楼615室,联系电话:0775-6787777,传真:0775-6787778)。
3.报名方式:应聘者到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领取或在贵港人事人才网、贵港市国土资源网自行下载《贵港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如实填写(一式三份);同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及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直接到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报名。
应聘者限报1个岗位,多报无效,并对报名表的内容真实性负一切责任。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四、招考程序
对符合条件者,由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笔试和面试,择优录用,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它事项
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工资待遇参照贵港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聘用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附件:《贵港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