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学校简介
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前身为创办于1952年的广东农垦机务学校,1984年开始举办大专学历教育,2000年转制为职业技术学院。半个多世纪以来,学院为各类企事业单位培养了4万多名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目前有全日制在校生1万9千余人。2012年被省教育厅确定为广东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项目立项建设单位。学院目前呈现一校两区的办学格局,主校区坐落于广州市天河区,北校区位于广州增城市。学院目前共有58个专业(方向),设有热作系、管理系、商务系、财经系、艺术系、外语系、计算机系、机电系、国际交流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等教学及培训机构,拥有热带作物研究所、职业技术教育研究所、计算机应用研究所、通信技术研究所、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所等科研机构。学院同时是农业部华南农垦培训中心。
目前,学院正在实施质量主导战略,以示范性院校建设为抓手,努力朝着“省内一流、全国知名、东南亚有影响,具有南亚热带产业特色的高等职业院校”的目标迈进。
为推进我院教育发展,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1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包括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人事关系代理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人员和其他符合应聘条件人员。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一般应为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学位的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资格的45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后出生);到法定退休年龄,工龄不足10年或社保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不得应聘。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7.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5年6月8日至6月25日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登录网址(http://211.66.88.6/rczp/),注册帐号、填写个人简历、上传附件(须含报名表(附本人彩色证件照)、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及相关材料扫描件等),并选择应聘岗位进行报名。未按上述要求报名者,视为无效报名。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gdhrss.gov.cn)或我院人才招聘专栏(http://211.66.88.6/rczp/),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2015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5年7月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四)报名资格审查
1.网上初审
采用网上初审,应聘者可于2015年6月26日前登陆我院人才招聘网查询初审结果情况,初审通过者为求职记录中“部门和人事处审核”均通过人员。
2.现场复审
通过初审的考生,按规定分岗位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将会提前在我院网站人才招聘专栏上公布。
五、考试
非专任教师岗位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专任教师岗位直接进入面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一)非专任教师岗位
1.笔试
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直接进入笔试环节。
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将会提前在我院网站人才招聘专栏上公布。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我院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公布。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5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于考核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我院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将会提前在我院网站人才招聘专栏上公布。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二)专任教师岗位
专任教师岗位面试采用试讲(含提问)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将会提前在我院网站人才招聘专栏上公布。
试讲内容为相关专业课程内容。
试讲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试讲成绩80分以上为优良,未达到优良者不予聘用。试讲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我院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各类岗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相关事宜会提前在我院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公布。
(二)关于工作经历的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之日。
(三)接收报名信息计算到报名截止日的24:00为止,逾期不予受理。
(四)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
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视情况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出现岗位空缺且无人员递补的情况下,可在考生自愿的前提下,在报考其它岗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择优调剂。
(五)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5230270陈老师(人事处)
网络报名疑问:020-85230664张老师(网络中心)
监督投诉电话:020-85230949(纪检监察室)
附件1: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第公开招聘岗位表.rar
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