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决管理区部分单位人员紧缺的问题,增强专业技术人员与执法人员力量,加快新区建设步伐。根据管理区管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平桂管理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25名。为使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计划招聘聘用人员25名,其中:管理区国家税务局协税护税工作人员5名、管理区地方税务局协税护税工作人员5名、管理区城投大厦旁治安岗亭工作人员12名、乡镇检察室办案辅助人员3名。(具体分配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2.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应聘管理区城投大厦旁治安岗亭工作人员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条件)。
4.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能熟练运用公文处理软件。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的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3月25日下午5:30前。
(二)报名地址:贺州市平桂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贺州市平桂管理区桂隆贸易大大厦二楼),联系电话:0774-8832433。
(三)报名事项: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上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报名表》(到平桂公众信息网下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另交近半年内小2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
(四)资格审查:由贺州市平桂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集汇总报名人员名单,根据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面试条件人员名单。
(五)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要求报名,凡不符合条件要求及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面试和体检
(一)面试:根据报名人数情况组织开展面试,由贺州市平桂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聘请专业人员组成面试考官组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体检:经面试合格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由平桂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管理区城投大厦旁治安岗亭聘用人员需参加体能测试)。
五、聘用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的由各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合同期为一年)。聘用合同由平桂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制。对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待遇
聘用人员不占用单位编制,实行合同制管理。聘用人员每人每月工资1903元(含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随缴费基数增加而相应增加,并由聘用单位统一代扣代缴;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管理区财政负担并每月拨入管理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七、监督及其他事项
贺州市平桂管理区监察局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774-8836632)。本《简章》由平桂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74-8832433)。本次招聘工作原则上于2015年4月15日前完成。
附表1:贺州市平桂管理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岗位计划表.rar
附表2:贺州市平桂管理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rar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