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批准,我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的各项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忠于职守,热爱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富有爱心、善心和责任心;
3、具有适应招聘岗位工作所需的身体条件;
4、具有井冈山市户籍。
三、招聘人数、条件及待遇
1、招聘人数2名;
①工作人员1名(男性)
学历要求: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者;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的退伍军人;省民政学校毕业生。
②工作人员兼驾驶员1名(男性)
学历要求: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者;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的退伍军人;省民政学校毕业生。
其他条件:具有B类汽车驾驶证。
以上两个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待遇:聘用期内,实行人事代理,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16日-9月18日17:00时止。
2、报名地点:井冈山市民政局二楼(社会事务科)。
3、报名需携带的材料:(1)身份证、毕业证、驾驶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2)近期2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
4、报名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的全过程,一个考生只可选报一个职位。
五、笔试
1、招聘名额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 1:3以上方可开考;
2、笔试内容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未成年人保护等业务知识,时间90分钟,试卷总分100分;
3、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内容:判断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等;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1、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分别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在具备资格的医院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考录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因体检不合格造成职位空缺,根据综合成绩在该职位报考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考察聘用
1、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
2、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井冈山市人民政府网、井冈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3、经过公示无不良反映的拟聘用对象,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0796-6890950
报名咨询电话:0796-8973819
井冈山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
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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