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35号)要求,按照《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11]9号)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经滕州市政府批准,现将2013年滕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相关条件要求详见附件《滕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汇总》。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报名人数比岗位计划数多1人即可开考;岗位报名人数不大于计划数的按岗位报名人数减1确定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
1、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2、已在我市报到尚未就业的滕州生源或滕州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留学回国人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应届毕业生中父母一方在滕州工作及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受生源或户籍限制;
3、持有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就业报到证》;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9月10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受年龄限制;
5、报考岗位(学科)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9月17日9:00---9月20日16:00
查询时间:2013年9月17日11:00---9月21日16:00
报名网址: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tzrsj.cn)或滕州人才网(www.tz-rc.com)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址,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3年9月17日11:00---9月21日16:00
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录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考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视为初审通过。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3年9月17日11:00---9月22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3年9月30日9:00-10月5日16: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初审通过后,须于2013年9月18日(9:00-11:30;14:00-16:0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滕州市人力资源市场(善国北路38号)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考务费手续。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共考两科:《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每科满分100分,按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
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两科考试,其成绩方可有效。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招考办公室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3年10月6日
上午8:00—9:30公共基础知识
上午10:00—11:30申论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不大于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宣布。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考务费70元。
面试具体地点、时间、注意事项等,请考生随时关注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滕州人才网。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确定。如成绩还相同,仍然无法确定的,由微机随机确定先后顺序。
五、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市招考办公室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面试人选在面试前5天仍未向市招考办公室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
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六、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考核根据岗位条件要求进行,应侧重于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核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放弃考核体检资格或考核、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招考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派遣等相关手续。根据招聘岗位及报名后重新核定的招聘计划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定招考单位,并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632——5888522
滕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录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9月10日
笔试试题推荐: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试题
笔试真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笔试真题
面试常见问题汇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面试常见问题汇总
面试真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面试真题
事业单位考试大纲: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大纲
教师招考专题:最新教师招聘信息发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