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司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案件巡查员3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年龄在20岁至35岁,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具体招聘条件如下:
职位名称 | 性别 | 招聘人数 | 工作地点 | 资格条件 |
案件巡查员 | 不限 | 8人 | 香洲区 | 1.具有中专学历(含)以上(建筑学、工民建、环境工程、土木工程、城市规划类、土建类等城建类专业者优先);2.能适应户外工作,能熟练骑行自行车;3.能适应轮班工作制;4.工作地点(香洲区、高新区、高栏港区)居住人员优先; |
13人 | 高新区 | |||
10人 | 高栏港区 |
二、工作内容
在“网格单元”里,全天侯不间断地展开地毯式巡查,主动发现城市管理问题,随时上报至“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待有关单位办结案件后,案件巡查员再到现场核查完成情况。
案件巡查员工作时间:每周平均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实行轮休制。
三、薪酬待遇及用工形式
(一)试用期工资为23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购买五险一金,试用期满后月度薪酬为3700元左右(含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双方缴纳的五险一金),绩效奖金跟个人的月度考核挂钩(具体工资标准以入职后核发的为准)。
(二)食宿自理。
(三)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受理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18日17:00时。
(二)报名方式:以邮件方式报名。请下载附件《珠海市城市管理指挥(应急)中心录用人员情况登记表》,填写后发送至邮箱csz2159688@163.com(邮箱主题以“姓名+应聘岗位+工作地点”命名)。
(三)审查通过后通知考试,请应聘者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四)合则约见。
(五)报名事宜联系人:范小姐,联系电话:2159688,18998165132。
五、面试
(一)面试重点考察应聘者与岗位的匹配性,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和应急应变能力等;
(二)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交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备查;
(三)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成绩将于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城市管理指挥(应急)中心网站公布。
六、体检
考试合格者参加体检,在体检环节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用工形式
应聘人员经过考核录用后,与珠海市南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珠海市城市管理指挥(应急)中心工作,接受珠海市城市管理指挥(应急)中心统一培训和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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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