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综合治税管理人员1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要求
本次招聘编外综合治税管理人员1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表一:
表一.招聘人员计划表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吃苦耐劳,服务意识强;
(三)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学历及专业要求请参照表一;
(五)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管理协调能力,熟悉公文写作,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
三、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按照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拟定人选体检、录用程序。
1、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19日-2015年3月26日(每天9:00-12:00,14:30-16:30,周六、日除外);
(2)报名地点: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高栏港大厦1305室(市内乘605、K8公交线在珠海港站下车)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地点: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高栏港大厦1302室
(5)联系人:胡先生;联系电话:7718312
(6)报名办法:应考者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报名资料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填交报名表格(报名表格可在附件下载或报名单位索取),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计划生育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职称证书复印件(原件面试时备查),能证明从事相关工作经历及年限的证明材料以及个人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照2张等资料。
2、考试及考核
(1)资格审查。由组织招考部门按照公布的报名条件要求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初审,经区财金事务局审定后,符合条件者通过电话通知参加面试。
(2)面试对象:通过资格审核者。
(3)面试方法及内容:涉及财政、税务、会计相关知识及能力等。
(4)考核内容:考核内容为被考核者的德、能、勤、绩、廉。
3、拟定人选、录用办法
根据面试成绩情况,经区财金事务局研究拟定人选,拟定人选须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体检,体检合格方录用;经考核发现与报名条件不符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空缺依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试用期为一个月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薪酬参照区编外专业人员工资水平,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关系。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区财金事务局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