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泉州市海上搜救中心工作人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有时需值夜班);
(三)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航海类或法学、管理类、中文类专业毕业;
(五)具有一定综合分析能力,较好文字表达能力,计算机操作熟练。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其它规定不予录用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二、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2015年4月28日至5月8日
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6:30。
其它要求:报名者在报名时提供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个人简历、家庭情况等信息。报名者在报名时还须提供以下材料:(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以及各种荣誉证书等有关资料复印件各1份(请携带原件审核);(2)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2张。
报名可采取以下办法:
1.现场报名。地址:晋江市泉安南路海事大厦三楼办公室。
2.函件报名。将相关资料以信件形式寄往晋江市泉安南路海事大厦三楼办公室,或以邮件形式发送至18274181@qq.com。
3、联系电话:0595-28080802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由泉州海事局办公室具体通知。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在笔试基础上,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9名参加面试人员。
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晋江泉安南路海事大厦四楼。
四、体检及考察
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者需提供无犯罪证明及计生相关材料。
泉州海事局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复核,如有信息失实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办理有关手续。录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期限为1年。被录用人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岗位职责、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以及相应待遇等。
六、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的海上搜救中心工作人员的薪酬待遇为每月2500元左右(“五险一金”由单位统一缴交),食宿自理。
七、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本着对人才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由纪检部门全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