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滨街道办事处因工作需要,现向社会招聘临时工作人员14名。要求温州市区本地户籍、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及岗位所需的基本才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资历以及会熟练计算机操作。
(三)性别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
二、招聘办法与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5年4月7-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二)报名地点:龙湾区海滨街道办事处组织办(地址:海滨街道办事处三楼314室),咨询电话:5587573755875739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人员要认真填写《龙湾区海滨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取得考试资格。
3.报考人员须提交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四、考试
(一)所有岗位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
(二)考试时间:另定
五、公示、聘用
考试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予以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对象确定后,由海滨街道办事处统一按工作需要分配到各科室。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六、注意事项
1.温州市区户籍指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
2.截止到2015年4月7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
3.请应聘人员务必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信畅通。
海滨街道办事处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