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淮府办〔2014〕28号文件精神,受潘集区人民法院委托,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岗位:司法辅助人员(书记员);
2、人数:15名。
二、招聘对象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本市户口或本地常驻居民。
三、报名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家庭主要成员未受过刑事处罚。
3、年龄为30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5、具有一定的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初审
1、时间:2015年5月18日—22日。
2、地点:潘集区就业局一楼大厅(黄河路209号)。
3、携带证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有效证件原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2寸彩色免冠照片5张。准考证领取时间:2015年5月27日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4、报名费:100元。
(二)笔试、计算机文字录入、面试
1、笔试(40%)。笔试内容:作文1篇。
2、计算机文字录入(40%)。测试内容:听力、记忆力、文字的录入速度及正确率等。
3、面试(20%)。主要通过考官与考生的面谈和对综合试题的提问,考查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言语表达等能力。
4、时间安排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5年5月27日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笔试时间:2015年5月29日上午9:00—10:30;
计算机文字录入测试时间:5月29日上午11:00;
面试时间:5月29日下午3:00。
5、考试地点:潘集区就业技能培训学校(潘集区老面粉厂院内)。
(三)体检、政审
6月4日在报名处公布成绩。笔试(40%)、计算机文字录入(40%)、面试(20%)。总成绩前15名者,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另行通知。如有放弃,从高分到低分替补。
政审合格后予以聘用。
五、用工形式及合同签订
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受聘者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考核合格续签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不得少于1年,试用期2个月。聘期内如有违法违纪行为、试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六、工资待遇
1、基本工资:1200元;
2、绩效工资:500元—700元,一个季度考核一次;
3、试用合格,统一购买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报名咨询电话:4974114。
特此公告。
淮南市潘集区就业服务管理局
淮南市人社达劳动保障事务所
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