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庆市奉节县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村、社区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渝委办发〔2009〕49号)和《中共奉节县委办公室、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以党组织书记为重点的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和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的意见》(奉节委办发〔2010〕10号)精神,完善村干部队伍激励保障机制,根据渝人发〔2006〕44号文件规定,经县委、县府研究同意,决定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公开招聘一批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与考察相结合、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名额
本次从全县优秀村(社区)干部中,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其中:村干部4名、社区干部1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奉节县行政区域内现任村(社区)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主任。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工作作风扎实,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截止2015年5月25日,担任村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连续满三年及以上。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4年5月26日及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7.报考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近5年内受过警告及以上党纪政纪处分的;曾受过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的;曾违背计划生育政策的;任职期间村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领导责任的;2009年以来参加录聘用考试过程中被考试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作弊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⒈报名时间及地点:2015年5月26日工作时间内在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607室报名。
⒉报名程序:符合报考条件的村(社区)干部,由个人提出报名申请,经乡镇党委推荐,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3.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持本人所在乡镇(街道)出具的推荐报考材料及任职证明(须有乡镇党委书记签字)、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填写《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报名表》,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100元(50元/科)。
4.领取准考证:资格初步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凭本人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15年5月30日下午14:00-17:30到奉节县人力资源市场(永安街道少陵路96号,永安街道办事处对面)领取《准考证》。笔试地点与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面试
1.笔试。笔试时间为2015年5月31日。笔试由县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管理基础知识》,分值各为100分。
2.加分条件
2015年5月25日前有下列情形,可以加分:
(1)获得党中央、国务院表彰的一次加5分,获得市委、市政府或国家有关部委表彰的一次加3分,获得区县党委、政府或市级有关部门表彰的一次加2分,近三年年度考核获优秀等次的,每获一个优秀等次加1分。
(2)所在村(社区)党组织、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获得党中央、国务院表彰的一次加3分,获得市委、市政府或国家有关部委表彰的一次加2分,获得区县党委、政府或市级有关部门表彰的一次加1分。
获奖情况以证书或文件为准,同一项工作按最高层次的获奖加分,不重复计算。获奖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请在报名时带上由县委组织部审查盖章后的相关证明材料到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确认。
3.面试。按拟招聘名额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与加分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应变和情绪控制能力、言语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按相关规定缴纳。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综合基础知识成绩×30%+管理基础知识×30%+面试成绩×40%+加分
考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面两位数。
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四)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5名,若最后一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加分多的优先,加分也一致的,则以任村(社区)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或村民(社区)委员会主任时间长的优先,任职年限仍一致的,则年龄大的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要求执行,由县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和资格复审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由组织人社部门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和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
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试考核等有关事宜,可登陆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保障网查询。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由县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准考证号、所任职务、任职年限、考试总成绩、拟聘用岗位等。
(七)聘用审批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聘用到现任职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并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需在我县服务5年以上,未达到年限的,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五、纪律要求
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招聘乡镇事业人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各报考人员要如实填报各项资料,积极参与公平竞争,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组织人社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本简章由中共奉节县委组织部、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5655738056525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