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扬州市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告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3年开发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重点帮扶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42号)文件精神,2013年我市在基层公共卫生、基层民政、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管理服务等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3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地区 |
招聘人数 |
地区 |
招聘人数 |
广陵区 |
50 |
宝应县 |
50 |
邗江区 |
50 |
高邮市 |
50 |
江都区 |
50 |
仪征市 |
50 |
开发区 |
40 |
总 计 |
340 |
二、聘用对象
2013年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聘用对象为:扬州籍2011年之后(含2011年)毕业未实现初次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且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
2.特困职工家庭的;
3.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的;
4.办理失业登记手续6个月及以上的;
5.扬州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家庭的。
基层公共卫生岗位对报考考生有医学类专业要求,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当地卫生部门现场审核时认定。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决定录用等程序进行。
1. 9月13日~9月22日,凡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本人户籍所在地岗位。
2、9月13日~9月24日,由各地人社局会同卫生、司法、民政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审核认定,确定考试人数。
3、10月13日,全省统一组织笔试。笔试在扬州市设立考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4.11月1日~11月30日,由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扬州市卫生局、扬州市司法局、扬州市民政局共同组织面试、考核和体检,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四、政策待遇
被聘用到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的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等按照苏人社发〔2011〕138号文件精神结合各地实际执行,合同期为三年。在劳动合同期内,其档案、人事关系等统一由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用人单位。年终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其奖惩的重要依据。劳动合同期满后,服务期间的工作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并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五、报名有关事项
(一)招聘信息公告
扬州市2013年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人数、对象、条件、政策待遇等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zhrss.gov.cn)
扬州市人事考试网(www.yzrsks.com)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上传照片均在网上操作。报名网址:扬州市人事考试网(www.yzrsks.com)
(三)报名时间
1.报名、电子照片上传时间
9月13日9∶00~9月22日16∶00。
2.资格审查时间
9月13日9∶00~9月24日16∶00。报名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人才服务机构接受资格审查,逾期未到审核现场提交相关资料的考生,视为审核不通过。
3.电子照片审核
9月13日9∶00~9月24日17∶00。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扬州市人事考试机构对报名者提交的电子照片质量进行审核,电子照片审核通过后方为报名成功。
(四)准考证打印
在规定时间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10月10~12日到报名的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只有现场资格审核、电子照片质量审核同时通过后,方为成功报名。
2.报考人员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考生可以报考本人户籍所在地岗位,并填写是否服从调剂到报考类别之外的岗位。
六、考试实施与录用
(一)笔试
全省统一组织笔试。笔试时间:10月13日上午9:00—11:30 ,科目为《综合知识》。
本次考试不提供考试大纲,也不指定任何培训机构。
(二)面试、考察
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扬州市卫生局、扬州市司法局、扬州市民政局共同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三)体检和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扬州市卫生局、扬州市司法局、扬州市民政局共同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对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扬州市人事考试网上公示,公示期三天。
(四)录用
考试、体检合格的,经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
七、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及联系电话
时间:9月13日9∶00~9月24日16∶00。
江都区 :扬州市江都区浦江路85号北五楼人才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86552369
邗江区:扬州市文汇西路268号邗江人才市场;联系电话:87862180
广陵区:扬州市文昌中路548号广陵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7335532
开发区:扬州市邗江中路119号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市场就业促进科;联系电话:80979892
宝应县:宝应县安宜东路84号宝应县人力资源市场大厅;联系电话:88276083
高邮市:高邮市琵琶路63号高邮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4630328
仪征市:仪征市大庆北路86号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才交流中心;联系电话:83424011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扬州市卫生局
扬州市司法局 扬州市民政局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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