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高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2015年高要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2015年高要市市直37个事业单位77个岗位公开招聘86名工作人员。
招聘岗位信息详见《2015年高要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指2015年毕业,并于同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13年、2014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指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含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报考必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书。对于学制为2年半或提前修满学分,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视为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毕业不超过1年的报考者视为应届毕业生;本省外市户口(生源)报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非广东常住户口(生源)报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应、往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按招聘对象类别对应报考。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且符合职位条件要求。
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报考我市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加10分后再折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上述人员请于2015年5月25日至26日(2天)上班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到高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要市南岸城区和平路)五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办理加分申请(办理加分申请须提交本人书面加分申请及凭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受理申请。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报考年龄,除招聘岗位另有要求外,一般为18至35周岁(1979年5月20日至1997年5月20日期间出生);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及勤工助学等工作,不视为工作经历;招聘岗位要求具备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应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和入户籍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的第一日。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现役军人、未满服务期(含试用期)的工作人员、原为公务员或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在读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办法
(一)招聘岗位查询
招聘岗位请查阅高要市人事信息网(http://www.gyrs.gov.cn),并自行在网上用A4纸双面打印《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
(二)组织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可在2015年5月20日至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内,持《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一式一份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以及本人大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相片要求为近3个月内近照,其中1张贴报名登记表、1张贴准考证)到高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要市南岸城区和平路)五楼办理报名手续,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考者务必按公告和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版)》(见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学历学位”为最低的学历学位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岗位多报无效。不能使用旧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报名结束后,经资格复核符合报考条件的,由高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给考生准考证。
四、考试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考试科目:根据招考岗位不同类别设置笔试内容,分别为A、B、C三类,考试科目不指定参考用书。
(1)A类:为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考试内容为医学综合知识;
(2)B类:为综合类岗位,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
(3)C类:为广播电视台节目主持人、新闻中心记者岗位,考试科目为写作综合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2、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笔试最低入围分数线由高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划定。
(二)面试。
1、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在笔试入围的考生中确定面试对象。如拟招聘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笔试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由高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A、B类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C类岗位的面试采取实地操作考核的方式进行。面试的时间、地点届时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面试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合格(即低于60分不得列为体检对象),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对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人选)。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
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考察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察。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聘用人选或另行招聘,由招聘单位研究提出意见,经高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同意后可依次递补人选。
六、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高要人事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报批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后,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政策规定办理转正定级,签订聘用合同。
七、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和附件。
2、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3、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公告由高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详细情况及考试成绩可查阅高要人事信息网(http://www.gyrs.gov.cn)。
招考政策咨询:高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电话:0758-8360278
附件:
1、《2015年高要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rar
2、《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2015版).rar
高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