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余杭区畜牧兽医局为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局下属副处级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负责全区动物防疫、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动物防疫监督、动物疫病控制扑灭、动物产品安全的执法以及畜牧生产工作。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检员2名(具体岗位为屠宰场一线检疫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
2、身体健康,有吃苦耐劳精神,能适应夜间一线动物检疫工作;
3、性别及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5月1日以后出生);性别男性;
4、学历和专业要求,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大专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畜牧兽医相关专业优先录用;(2)具有执业兽医师或助理执业兽医师资格;(3)具有助理兽医师(畜牧师)以上技术职称。
二、招考方法和考试范围
1、招考方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经自愿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合格后,择优录用。
2、笔试范围:动物防疫、检疫等相关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法律知识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生猪产地检疫规程》、《生猪屠宰检疫规程》等。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12日—5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余杭区畜牧兽医局302室(临平超峰东路10号);
3.报名时需填写《招聘协检员报名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户籍证明、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寸免冠证件彩照2张;
4.报名联系咨询电话:0571-89186205。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的协检员属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主要从事夜间一线的检疫及监督工作,协助官方兽医从事屠宰检疫、产地检疫、外来动物及产品报验工作和现场采样工作。录用后在全区范围内统一调配,待遇按余杭区计划内临时工标准执行;
2、录用后试用期为三个月,在试用期间进行上岗培训,合格后发给上岗证,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凡上岗培训不合格、不服从分配的一律不予聘用;
3、本次招聘由余杭区农业局组织人事科负责组织和管理,畜牧兽医局参与实施。咨询电话:0571-89163675
杭州市余杭区畜牧兽医局
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