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庆县城乡规划管理服务中心招聘保洁员(临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招录(聘)用、借、调工作人员审批制度的通知》(德组通[2013]19号),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德庆县城乡规划管理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保洁员1名(身份属自筹临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招保洁员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学历的社会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年龄要求36至38周岁(即1976年5月12日至1978年5月12日期间出生);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要求。报考者可在2014年5月20日至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验证后归还原件),以及本人大一寸同底彩色免冠近照2张到德庆县城乡规划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室填写好《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后,办理报名手续,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二)报名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四、考试
(一)报考资格审查。在考试前须对报考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按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证明材料:《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审核。凡有关资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德庆县城乡规划管理服务中心有权取消报考人员参加考试的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后,由德庆县城乡规划管理服务中心发给考生准考证并通知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等事项。
(二)考试。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主要采取综合知识考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各占50%)。考试结束后,及时公布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对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六、聘用和工资福利待遇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德庆县城乡规划管理服务中心网站和德庆县城乡规划管理服务中心大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报批聘用。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可依次递补。
所聘用的保洁员身份为自筹临时工作人员,工资待遇面议,参加社会养老和医疗保险。聘用后实行每年签一次劳动合同,年终考核合格可续聘,考核不合格将解聘。
七、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
2、考生考试前请认真阅读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和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本公告由德庆县城乡规划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7771728。
考试成绩及拟聘用名单可查阅德庆县城乡规划管理服务中心网站,可从中国德庆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eqing.gd.cn/)进入。
德庆县城乡规划管理服务中心
二○一四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