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肇庆市委党校是市委的重要部门,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党员领导干部、公务员培训以及科研资政工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多渠道引进优秀人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人数
硕士研究生以上毕业的经济学专业专职教师2名。
二、招聘条件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中共党员,热爱党校事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职业素养,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2、善于团结协作,具有团队精神,愿为党校事业做出贡献。
3、学位、专业要求:具有经济学专业硕士或博士学位。
4、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毕业的不超过35周岁,博士研究生毕业的不超过40周岁。
5、能全职在岗工作,身心健康。
三、待遇
使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享受国家事业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招聘程序
1、报名。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6月28日,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应聘人员需提交:本人简历、身份证、有关证书证件复印件以及一寸彩色近照1张、代表性论文或著作、科研经历、荣誉、获奖证明文件复印件。
2、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1)笔试。笔试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
(2)面试。我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的比例进行面试。
3、考察。根据应聘者考试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
4、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5、公示。考试成绩、考察在我校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在市人社局网和我校网站公示。
6、聘用。按有关规定订立聘用合同,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东省肇庆市北岭盘古路市委党校 邮编:526020
电话:0758-6152210 传真:0758-6152218
E-MAIL:zqdxbgs@163.com 联系人:叶老师、郑老师
中共肇庆市委党校
201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