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因为工作需要,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引进和培养高素质人才实施办法〉和〈湖州市人才柔性流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湖政发〔2004〕27号)文件规定,湖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引进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专业研究生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湖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湖州市卫生局下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湖州市长兴路999号。主要承担全市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儿童免疫规划、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健康教育与促进、卫生检测检验等工作,是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检测检验业务技术指导中心。
中心现有职工80人,高级职称20人,研究生19人。建有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市公共卫生应急检测重点实验室和市医学重点支撑学科“流行病学”。仅2014年,中心获得浙江省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市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获得湖州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一等奖1篇、二等奖2篇、三等奖1篇。
二、引进岗位
本次公开引进公共卫生医师,1人。
三、应聘条件
1.符合《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引进和培养高素质人才实施办法〉和〈湖州市人才柔性流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
2.专业为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9年4月29日以后出生);
5.社会人员在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后未在湖州就业及缴纳社保费用(即劳动用工关系不在湖州)。
四、引进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5月20日期间,将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电子邮箱hzcdcmail@126.com。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3天内,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二)面试
应聘人员应在面试前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进行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择优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单位按规定办理进编手续(事业编制)。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湖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http://www.hzcdc.org,通知公告栏);
2.湖州人才网(http://www.hzhr.com,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市卫生和计生局(人事处):0572-2760066;
2.市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办):0572-217593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湖州市疾控中心直接咨询。
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0572-2760136
湖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