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山东前程似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为该院公开招聘派驻检察室工作人员。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6、在肥城市内有固定住所。
二、招聘人数及专业要求
本次共招聘15人。大学专科以上文化,其中法律专业10人,会计专业5人。
三、用工形式
应聘者被聘用后,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肥城市人民检察院派驻检察室工作。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5年4月27日至5月4日
报名地点:新城路80号(肥城饭店西20米)
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贴一寸近期免冠照片),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报名时应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审查材料包括: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肥城市内居所证明。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还须提交具有人事劳动管理权限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资格审查合格者交纳考务费100元。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主要测试政治理论、法律知识和文字表达能力。
笔试结束后,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1:2时,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考官由相关领导和专业人员组成。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政审范围人员。如出现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政审人选。
六、体检和政审
对确定的体检政审人员,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负担。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对体检、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聘用和待遇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工资数额按法律规定执行。试用期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合格者,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月工资1500元,交纳五险。合同期满,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合同。
八、其它事项
现场报名必须本人到现场递交材料。
报名电话:3216766/32267661345580680718905483757
报名地址:新城路肥城饭店西20米,山东前程似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本简章由肥城市人民检察院,山东前程似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肥城分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