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50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昆明市人民政府批准,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卫生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0名。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云人〔2004〕37号)、《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发〔2008〕80号)规定,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护理岗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
二、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
专业设置参照《2015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执行。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 |
年龄(周岁) |
招聘单位 |
备注 |
201501 |
2 |
临床医学 |
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 |
≤35 |
县第一人民医院 |
须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 |
201502 |
11 |
临床医学 |
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35 |
县第一人民医院 |
须具备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条件;若考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学历可放宽至国民教育专科
|
1 |
临床医学 |
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35 |
县中医院 | ||
1 |
临床医学 |
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35 |
县妇幼保健中心 | ||
201503 |
2 |
临床医学 |
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 |
≤35 |
屏山卫生院 |
须具备参加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条件 |
2 |
临床医学 |
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 |
≤35 |
九龙镇中心卫生院 | ||
2 |
临床医学 |
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 |
≤35 |
茂山镇卫生院 | ||
1 |
临床医学 |
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 |
≤35 |
则黑乡卫生院 | ||
1 |
临床医学 |
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 |
≤35 |
翠华镇中心卫生院 | ||
1 |
临床医学 |
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 |
≤35 |
马鹿塘乡卫生院 | ||
201504 |
1 |
中医学、中西医结合、针灸推拿 |
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 |
≤35 |
屏山卫生院 |
须具备参加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条件;不包括傣医、壮医、藏医、蒙医专业 |
1 |
中医学、中西医结合、针灸推拿 |
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 |
≤35 |
九龙镇中心卫生院 | ||
1 |
中医学、中西医结合、针灸推拿 |
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 |
≤35 |
茂山镇卫生院 | ||
1 |
中医学、中西医结合、针灸推拿 |
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 |
≤35 |
翠华镇中心卫生院 | ||
1 |
中医学、中西医结合、针灸推拿 |
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 |
≤35 |
马鹿塘乡卫生院 | ||
201505 |
2 |
医学影像 |
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35 |
县第一人民医院 |
须具备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条件 |
1 |
医学影像 |
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35 |
县中医院 | ||
201506 |
1 |
医学影像技术 |
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 |
≤35 |
九龙镇中心卫生院 |
|
201507 |
1 |
麻醉学 |
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35 |
县第一人民医院 |
|
201508 |
2 |
预防医学 |
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35 |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1 |
预防医学 |
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35 |
县妇幼保健中心 |
||
201509 |
1 |
临床医学检验 |
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 |
≤35 |
茂山镇卫生院 |
|
|
1 |
临床医学检验 |
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 |
≤35 |
屏山卫生院 |
|
201510 |
1 |
药学 |
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35 |
县第一人民医院 |
|
201511 |
2 |
口腔医学 |
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 |
≤35 |
县第一人民医院 |
须具备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条件 |
201512 |
1 |
护理学 |
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 |
≤30 |
九龙镇中心卫生院 |
须具备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条件 |
1 |
护理学 |
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 |
≤30 |
则黑乡卫生院 | ||
1 |
护理学 |
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 |
≤30 |
茂山镇卫生院 | ||
1 |
护理学 |
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 |
≤30 |
屏山卫生院 | ||
1 |
护理学 |
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 |
≤30 |
马鹿塘乡卫生院 | ||
201513 |
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 |
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35 |
县第一人民医院 |
|
201514 |
1 |
公共卫生管理 |
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 |
≤35 |
皎平渡镇卫生院 |
|
1 |
公共卫生管理 |
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 |
≤35 |
则黑乡卫生院 |
| |
合计 |
50 |
|
|
|
|
|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在职人员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曾参加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违纪人员不满两年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三、报名时间、方式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登录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进行网上报名。
1.网络报名时间
2015年5月1日10:00至5月10日17:00。
2.网络报名的流程
(1)登录昆明卫生人才网——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的免冠电子照片——提交报名信息——按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报名信息提交后可撤销进行修改操作,并重新提交报名信息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完成缴费之后将不可再对个人信息进行修改。
(2)报考人员可根据所学专业和学历,结合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进行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填报岗位代码)。
(3)报考人员须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面试前将审核相关报考资格及材料原件;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3.缴费
报考人员在报名信息提交后,确认自己的信息不再有修改之后可同步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缴费。根据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及滇发改费昆禄证字﹝2012﹞第014001号核准的收费标准,参加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考生交纳笔试费50元/人;面试费50元/人(仅进入面试人员交纳)。
4.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由考生在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自行打印,打印时间为2015年5月14日10:00至5月17日9:00。
岗位招聘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该岗位方能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递减岗位招聘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招聘岗位,不支持网上准考证打印,考生报名费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本人,详情可电话咨询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局人事科。
联系人:杨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871-68914349
四、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的方法、科目、范围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主要为岗位基础知识等相关内容。
注: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辅导宣传,以免受骗上当。
2、笔试时间及地点:2015年5月17日9:00至11:00(详见考准考证)。
3、笔试注意事项
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根据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及要求按时参加考试。笔试前考生须提交本人报名信息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的书面承诺书(承诺书由考点提供,考生本人签名提交)。
4、笔试成绩公示:笔试成绩按岗位分类排名,在昆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km.gov.cn)、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禄劝卫生网(http://ws.luquan.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向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局申请查分。
(二)面试人员的确定和现场资格审查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3、拟进入面试人选的确定:笔试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按照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数1:2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人选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县区政务”栏、昆明市卫生人才网(网址同上)进行发布。
3、资格审查方式:由本人或者委托他人携带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受理。
4.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验证期在2015年7月30日前有效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5年毕业的学生提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医师资格证、护士资格证(2014年通过考试的提供成绩单)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审核后退还)及复印件各一份。已参加工作的报考人员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合同解除证明书。
5.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已通过笔试考试,按笔试成绩排名进入资格审查,但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或者报名时提交信息与现场资格审查信息不一致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因本人自愿放弃、无法联系等特殊情况,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顺序递补考生无法联系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面试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
6.资格审查合格的同时收取面试费。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或无法联系等特殊情况出现等额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
2.面试方式、内容
采取现场提问和具体实作操作方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岗位所具备的专业水平、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3.面试时间、面试地点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卫生人才网、禄劝卫生网(网址同上)另行通知。
4.面试注意事项
参加面试的考生持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封闭管理,迟到10分钟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五、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三)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总成绩公示:按岗位分类排名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卫生人才网、禄劝卫生网(网址同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六、考核、体检
(一)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二)考核及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考核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体检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三)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县卫生局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核和体检的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选岗和聘用
通过考核、体检确定的拟聘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卫生人才网、禄劝卫生网(网址同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岗位总成绩高低顺序由考生依次选择招聘单位,并与单位签订为期5年的聘用合同。
选岗前,非2015年高校毕业生须将人事档案转至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局人事科。若考生与原用人单位签署的合法用工合同需解除的,必须由考生本人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合同,若该合同仍然存续,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九、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十、咨询电话:0871—68914349,联系人:杨老师、刘老师。
十一、监督电话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七纪工委:0871-68910118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8905506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局纪委办公室:0871-68912786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局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