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工业大学招聘辅导员公告
广东工业大学是一所具有50多年办学历史的以工为主、工理经管文法结合的、多科性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大学。学校现有大学城校园及东风路、龙洞等多个校区,占地总面积3348亩,有教职工300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46000余人,学校以“团结、勤奋、求是、创新”为校训,致力提高教育质量和科技水平。
根据学校的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辅导员,现将相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届应届毕业生及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学生工作,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身体健康,能胜任辅导员岗位的工作。
3.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所获得的本、硕、博学历均必须是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学历;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本科阶段要求在国内高校就读,所获得国(境)外大学学历、学位须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
4.年龄条件: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5.具有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外语水平达到相当于大学英语六级同等水平;艺术、体育类专业可放宽至相当于大学英语四级同等水平。
6.大学在校期间曾担任校院(系)主要学生干部者优先考虑。
7.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及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其它详见《广东工业大学2015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表》(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5月8日止。
(二)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应聘者将报名材料电子文档或扫描件一并打包压缩发至GDUTJOB@GDUT.EDU.CN邮箱,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代码+姓名”(注:附件大小请勿超过4M,收到邮箱自动回复为报名成功)。
(三)报名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个人信息简表》(附件3);
2.个人简历;
3.各学历阶段的学历、学位证
4.身份证、外语水平等级证书、中共党员证明、任主要学生干部证明(所在院系、学校团委或研究生处盖章)
5.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暂缓就业毕业生另须提交暂缓就业协议书;
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另须提交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7.获奖证明及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gdhrss.gov.cn)或广东工业大学校园网(http://www.gdut.edu.cn)人才招聘栏,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2015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该认证书。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五)报名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者资格条件初审,通过初审人员名单于5月13日在广东工业大学校园网(http://www.gdut.edu.cn)人才招聘栏公布。
五、考试
通过初审应聘者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考试(准考证考试当天发放,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考试分为岗位技能测试、无领导小组讨论和综合面试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岗位技能测试
包括闭卷笔试及单独测试两个部分,各占第一阶段成绩的50%。闭卷笔试及单独测试内容涉及思想政治教育、学生工作、心理健康教育、时事与政策等。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应急反应等工作能力。所有科目均不指定考试用书。闭卷考试时间为90分钟。
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60分以上为合格。在成绩合格者中,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4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第二阶段考试的人选。第一阶段成绩及进入第二阶段人选名单将同时在省人社厅官网和我校主页人才招聘栏公布。
进入第二阶段考试人选须在指定时间携带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校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复审者参加第二阶段考试。如因资格复审不通过导致名额空缺,将按第一阶段成绩从高到底进行等额递补。
第二阶段:无领导小组讨论
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60分以上为合格。在成绩合格者中,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第三阶段考试人选。第二阶段成绩及进入第三阶段人选名单将同时在省人社厅门户网站和我校主页人才招聘栏公布。
第三阶段: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采取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面试评审小组由校领导、相关部处负责人和相关专家组成,人数为单数,不少于7人。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60分以上为合格。第三阶段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如下:
考试总成绩=第一阶段成绩×30%+第二阶段成绩×20%+第三阶段成绩×50%。
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60分以上为合格。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省人社厅官网和广东工业大学主页人才招聘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1.2015年应届毕业生是指2015年毕业并在2015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者,或已办理暂缓就业并能够在2015年7月31日前办理毕业生派遣者;未能按时取得学位者或毕业者,取消聘用资格。
2.如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等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综合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3.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按所聘岗位兑现工资福利待遇。聘用合同执行试用期,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确定。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4.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提及的“以上”均包含本数
5.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均在广东工业大学主页人才招聘栏中发布,请应聘者随时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通讯畅通。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9322792(人事处)、
监督电话:020-39322692(纪委、监察处)
附件:
广东工业大学
201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