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2015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是省水利厅直属财政性资金基本保障事业单位,省局机关在石家庄市,下属11个直属局分驻我省11个设区市,有135个水文站分布在全省的主要河道边、水库旁。主要职责是: 承担全省地表水水量、水质监测,地下水监测,水文情报预报,土壤墒情预测预报,水资源承载能力的分析预测,水文分析与计算等任务。为防汛抗旱指挥决策、水工程建设管理、水环境监测与修复、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提供科学依据。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1979年4月21日至1997年4月21日期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5年河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7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2015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1:《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5年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
报名程序、方法、要求按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安排(请查阅《河北省2015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
2.准考证发放:由考生按照《河北省2015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自行下载打印。
(二)笔试
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考试内容、笔试成绩查询方式等相关信息详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3.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我局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的2015年毕业生需提供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推荐信。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4.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和地点在河北省水利厅网站(www.hebwater.gov.cn)通知。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面试当天在河北省水利厅网站( www.hebwater.gov.cn )和河北水文水资源信息网(http://www.hbsw.net/)发布。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我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我局劳人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brsw.cn)、省水利厅网站(www.hebwater.gov.cn )、河北水文水资源信息网(www.hbsw.net)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通过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brsw.cn)、省水利厅网站( www.hebwater.gov.cn ) 、河北水文水资源信息网(http://www.hbsw.net/)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省水利厅网站( www.hebwater.gov.cn )、河北水文水资源信息网(http://www.hbsw.net/)公布招聘过程中的面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311-85696561(省水文局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879
河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