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省地矿局所属第一地质大队等20个事业单位2015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2015年我局共有20个事业单位实施公开招聘,其中除北方机电工业学校从事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为定额定项财政补贴事业单位外,其他19个单位均为财政性基本保障事业单位。主要从事野外矿产资源勘查工作,承担国家、省的公益性、事业性的地质找矿项目,为我省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必要的资源技术支撑。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1979年4月21日至1997年4月21日期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5年河北省地矿局所属20个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305名、教师教辅人员11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2015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1:《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5年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5年4月21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5年4月21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报名程序、方法、要求按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安排(请查阅《河北省2015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
2.准考证发放:由考生按照《河北省2015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自行下载打印。
(二)笔试
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考试内容、笔试成绩查询方式等相关信息详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初步定在6月份,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具备面试资格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校方证明)、学位证、就业协议书、以及岗位要求具有的会计证、计算机、英语等级证和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凡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或应提交而未提交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递补系笔试成绩相同,相同的人员一同进行面试)。
4.面试方法。除北方机电工业学校单独进行面试外,其他19个招聘单位的面试分为两部分进行,满分为100分。一是公共知识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仪容仪表,判断考生的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40分);二是专业知识测试(60分),采取现场抽题回答。主要考察考生对专业基础知识掌握和应用情况。实行现场打分,面试成绩=评委成绩之和/评委人数,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在面试当天在面试点张贴,并在网上公布。面试成绩60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
5.总成绩合成。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的权重进行加权。即,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40%+面试成绩(百分制)×6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的顺序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招聘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人事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递补系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的作为参加体检人选),如无递补人选,取消本岗位招聘。
(五)公示
根据考生的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brsw.cn)、招聘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呈报有关材料,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审批、聘用手续。如因个人的原因自动放弃聘用的,亦实行递补,递补办法同时所述。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通过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brsw.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省地矿局面试点公布招聘过程中的面试成绩;由招聘用人单位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用人单位发布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希望使用报名的通信方式保持不变)。
政策咨询电话:0311—83022220(省地矿局人教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879
河北省地矿局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