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海珠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力量,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海珠分局决定面向社会招聘28名编外合同制人员,用于增加海珠区城管执法特勤应急中队力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
海珠区城管执法特勤应急中队主要职责为专门从事重点地区专项城市管理执法辅助工作,特别是加强工余时段、节假日等执勤工作,应对全区重点城管执法整治任务。
按照工作需要,日常上班以全天24小时“三班制”的轮班形式开展工作,并根据阶段性执法工作安排调整工作时间,需要24小时备勤。要求能适应节假日上班,夜班、外勤和不定时工作的要求。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社会主义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思想,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未参与邪教活动。
3.具有教育和人事部门认可的大专或以上学历。
4.男性,身心健康,无精神病史,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高170CM以上,18周岁至35周岁(1980年4月30日至1997年4月30日期间出生)。
5.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伍军人、持C1牌以上驾驶执照并熟练驾驶手动档机动车人员优先考虑,文化程度可放宽至高中(中专)毕业。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考试和考核相结合,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5年4月16日 至2015年4月22日(共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3.报名地点: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海珠分局政工科(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1号205室)。
4.需提交资料:
(1)《海珠区城管执法分局编外合同制人员应聘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者自行在网上下载双面打印后按要求填写及粘贴照片);
(2)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
(3)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非广州市户籍的可提供复印件)、毕业证、其他能证明符合学历放宽考虑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验后当场交回本人,复印件统一为A4纸规格,户口簿需复印地址页、户主页及本人页)。
所有报考人员须经过资格审查环节,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面试环节。最终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和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考核,可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递补人员。
(四)组织考核
体检合格后,由我分局通知并对拟录用人员进行组织考核。主要考察、核查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计划生育等情况。考核期间考生需提供计划生育证、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失业证(有单位者需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考核不合格的,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录用和待遇
经体检、考核合格无异议的,由海珠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按有关规定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福利待遇约6万元/人/年(含单位和个人应支付的所有法定福利和法定保险)。
五、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即解除合同。
本次招考过程需一定时间,期间相关通知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本方案由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海珠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34368561、34368562(咨询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梁国玉 联系电话34368561)
201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