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财政局等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一、招聘计划、范围及对象
计划招聘32名。其中:市畜牧局所属单位10名、市财政局所属单位9名、市粮食局所属单位1名、市林业局所属单位3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4名、市产业集聚区综合执法局5名。
招聘的范围对象为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具体单位招聘计划、岗位要求,详见《驻马店市财政局等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指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它年龄段类推;
7、具有拟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6、在全日制院校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三、报名时间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3年8月21日—8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二)报名地点:驻马店市人才市场(健康路476号)。
(三)报名办法:现场报名。
(四)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填写的《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可到驻马店人才信息网、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打印)。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择业期内毕业生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审查原件留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审查原件留复印件)。在职人员报名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报考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4、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现场照像采集信息,并根据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缴纳报名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信息采集费每人12元。
5、除招聘研究生的岗位外,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形不成竞争的职位,需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职位不再招聘,报考者可重新选报其它职位。
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五)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报名考务费票据到驻马店市人才市场(健康路476号)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驻马店人才信息网)。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笔试命题、评分委托专门考试机构或高等院校承担,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各岗位考试内容详见《驻马店市财政局等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附件1)。
2、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3、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市目前在岗、截止2013年6月30日连续计算任职满2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和参加河南省招募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在我市服务或驻马店市生源和户籍在其它地市服务的),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5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交相应的服务证书或大学生村干部证明(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同时出具,样式见附件3)等,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审核并公示。
如发现拟享受加分政策人员弄虚作假及情况不实等,取消本次考试及聘用资格,并在5年内不得参加驻马店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
4、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两科的笔试成绩=《申论》×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前组织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确认,根据报名时留存的信息,与应试者本人及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等证书原件进行核对,确认有关证件真实有效、符合报考条件后,核发面试通知单。
根据拟聘岗位特点,采取不同的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1、市畜牧局所属的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兽药饲料(动物产品)质量检验监测中心招聘岗位,按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实验操作方式,应试者口述与实验操作相结合,主要考察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实验操作的规范性、平行性和准确性。分预防兽医、分析化学(包括分析化学、药物分析、食品科学与工程、化学)两个专业进行。
2、其他岗位按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
3、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面试成绩合格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博士研究生报考者,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出现末位并列情况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因素造成职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主要检查被检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能否适应招聘岗位要求,体检的项目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出现不合格的,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体检、考察。具体考察工作按照《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六、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并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信息发布
驻马店人才信息网(http://www.zmdrc.net)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咨询电话:0396-2812540
附件:1、附件1:驻马店市财政局等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rar
2、附件2: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rar
3、附件3:大学生村干部证明.rar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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