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乡镇(街道)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鼓励大学生村官扎根基层,推动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吸纳更多优秀人才,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委办〔2012〕121号)和《关于印发〈台州市乡镇(街道)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台组通〔2015〕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基层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决定面向全县在岗大学生村官招聘县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若干名,按符合报名条件的实际报名数80%确定(去除小数点后部分)。1人报考时,本次招聘取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条件
本县范围内,任满两个聘期、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3年、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的,或担任村“两委”委员职务满6年、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有两次及以上为优秀等次的在岗大学生村官。主要指2006年至今,我县经县委组织部、人力社保局统一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含2011年以前选聘到社区工作和符合上述条件留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其他离岗的大学生村官和各地通过其他渠道招录到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不纳入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3年,担任村两委委员职务满6年”时间计算,包括聘期内和留村任职期间。任职时间可以累计。通过换届选举担任村两委委员职务的,因村级组织提前换届导致大学生村官任职满1届但未满3年的,按3年计算。补选或由上级党委任命的,则按实际任职日期计算。任职时间计算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止。
二、报考程序
(一)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到各所在乡镇(街道)报名。各乡镇(街道)党委将审核后的人员材料于3月24日上午统一报到县委组织部人才科。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23日。
2、报名地点:各乡镇(街道)组织办。
3、提交材料:《三门县乡镇(街道)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三门县乡镇(街道)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工作人员历年表现情况量化评分表》各二份,身份证、学历证书、任职文件、年度考核、获奖情况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1寸免冠蓝底彩照1张。
(二)资格审查。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社保局对各乡镇(街道)审核后上报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核评价。考核评价得分=历年表现情况×60%+面试×40%。
1、历年表现情况。历年表现情况实行量化评价,包括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年度考核、获奖情况(具体见附件2)。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一并下载并填写《三门县乡镇(街道)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工作人员表现情况量化积分表》进行自评分,由乡镇(街道)党(工)委进行审核。
2、面试。面试主要围绕基层工作中遇到的典型问题,进一步了解大学生村官的工作实绩、能力素质,以及是否做到扎根基层,脚踏实地,为民服务。面试由台州市统一出卷,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核评价得分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考核评价得分相同,历年表现情况分值得分高的排位在前。若总成绩相等,以历年表现情况积分分值高的优先录用;若历年表现情况积分分值也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录用。
(四)体检、考察。体检、考察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社保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在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三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不再保留大学生村官身份,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等有关规定,不再实行试用期,并由聘用乡镇分配,在村工作3年(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明确)。在村任职期间,不得借调到乡镇(街道)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不得交流到其他事业单位。
三、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委组织部人才科、县人力社保局公务员管理科负责解释。报名咨询电话:0576-83301809、0576-83361711。
附件:
1、《三门县乡镇(街道)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三门县乡镇(街道)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工作人员历年表现情况量化评分表》
中共三门县委组织部
三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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