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中央机关服务中心是民盟中央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主要业务范围是承担民盟中央机关后勤服务工作和机关委托管理的部分行政事务性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民盟中央机关服务中心现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1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报名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3.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大学本科学历;
6.身体健康;
7.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岗位名称:物业处职员
岗位简介:从事会议服务、会议室管理、文件起草等综合管理工作。
名额:1人
岗位要求:
1.新闻学、汉语言文学、历史学、法学、经济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
2.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和管理能力,具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扎实的写作能力;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5年4月9日至4月17日。
(二)报名方法
请报名人员填写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以下邮箱:mmzyrsc@163.com,邮件主题设置为姓名+报考岗位。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形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地点在民盟中央机关办公楼。报名截止后,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笔试人选,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笔试当天,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到指定考试地点。同时需携带学生证、在校期间成绩单、就业推荐表,也可附上在校期间获得奖励证书、工作或研究成果以及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以上均为复印件,请同时带原件以备审核。
根据笔试结果,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一周内电话通知面试人选。未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笔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占50%,笔试成绩占50%)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组织考察和体检。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2015年7月,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将在有关网站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拟聘人选公示期满如无异议,经报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签订聘用合同等工作。
附件:民盟中央机关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
民盟中央人事处
201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