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加快法官职业化进程,改革和完善法院人事制度管理,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促进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提高,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法官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法官助理20名。
二、工作岗位
法官助理在法官的指导下履行审查诉讼材料、组织庭前证据交换、接待案件诉讼参与人、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资料、协助法官进行调解、草拟法律文书、记录等工作。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全日制法律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并取得法学学士学位,其中一名法官助理要求为心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2月1日后出生),通过司法资格考试或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79年12月1日后出生);
4、有较强的语言表述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5、自愿从事法院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6、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能够胜任岗位要求,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近亲属曾被判过刑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10、本人没有不适合法院工作的其他问题。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12月15日12时止。
报名地点:铜山区人民法院政治处,也可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进行(网上报名邮箱:tsfyzzc@126.com)。可登录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网站自行下载报名表。
报考人员务必提供可确保取得联系的手机或固定电话号码。
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2,如报名人员不足,则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笔试时间、地点:电话另行通知。
3、资格复查:笔试时,请考生在考前提供个人的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两张一寸照片;应届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放宽年龄的,另须提供司法资格证明原件或2014年司考成绩单)。
4、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
5、总成绩的计算: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确定名次),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因自动放弃、体检和考察不合格者按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工作待遇
对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不再续聘,个人自主择业;待遇从优。
咨询电话:0516-80262703、80262723
七、本招聘公告由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201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