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我县教师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不限户籍和生源地;
3.报考小学教师须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高中教师须具备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取得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或者国家六级及以上英语等级证书;
4.年龄在28岁以下(1987年3月31日(含)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的身体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见招聘岗位表);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本县教育系统在编人员;与所报岗位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2015年 3月16日9:00至3月22日17:00;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名网址: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pxrs.gov.cn);
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15年 3月16日9:00至3月22日17:00;
缴费确认截止时间:2015年3月23日上午12:00。
2.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0kb以下。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1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更改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应一致,须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4.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且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可在2015年3月23日下午2:00-4:00在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退还报名费用。
5.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6.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须在 3月26日-27日在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音乐、美术、体育岗位增加专业技能测试)。
1.笔试科目:笔试内容主要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及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为百分制,不指定复习大纲及教材。
2.笔试时间:2015年 3月28日。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4.资格复审: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往届生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下载),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另需提供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或者国家六级及以上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其他协议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事业单位(本县教育系统除外)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及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的人员,将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单;本次面试收取面试费100元。
5.面试:面试形式为说课。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通知考生,考生携带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考试。说课根据课题,先备课,后说课,备课30分钟,说课15分钟。
6.专业技能测试:①测试范围:音乐、美术、体育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②测试办法:根据课题要求及本人特长,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专业技能展示,由评委当场评分,成绩为百分制;③参加测试注意事项:考生带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专业技能测试具体办法另行通知,在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沛县教育网公布。
7.总成绩计算方法:按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不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40%。
四、体检、考察
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县教育局组织考察。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如出现未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沛县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聘用和入编手续。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聘用合同或其他协议的,由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解除聘用合同或其他协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公示期满后如因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人员。
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本人毕业证、报到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或者国家六级及以上英语等级证书(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提供的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七、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对考生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笔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及总成绩、体检时间和要求、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公告均在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pxrs.gov.cn)发布。
八、本公告由沛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6—68867373 0516—89622586
监督电话:0516—89875800 0516—89616891
附件:
2015年江苏省沛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注:县人社局不指定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