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镇办发〔2012〕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简称市人社局)核准,镇江市水上搜寻救助服务中心(市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下简称市水上搜寻救助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31日至199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工作经历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勤工助学等不列入工作年限);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要求;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请参照《专业参考目录》【http://www.zjrsks.com.cn/】进行查核)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市水上搜寻救助服务中心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下简称《岗位表》)。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2014年12月12-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至市水上搜寻救助服务中心办公室报名(市长江路8号401房间,下同)。
(二)报名所需提交材料:应聘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取得国外学历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材料和所修课程目录),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填写《镇江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三)资格审查:应聘者须对照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登记表的各项信息。报名时由招聘单位进行报名受理和资格初审,面试前由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如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入围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四)核减或取消岗位:截至报名结束,该岗位报名人数应超过招聘计划数3倍比例。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在市人社局(http://hrss.zhenjiang.gov.cn/)网站发布公告,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考试
考试由专业知识笔试和专业面试两部分组成。报名结束后,市水上搜寻救助服务中心制定专业知识笔试和专业面试工作方案,明确考试方法、考试科目(要素)、测试程序、测试时长、具体时间、详细地点和成绩计算方法、面试评委的组成结构以及监督办法等,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市人社局核准。采取自主封闭命题或委托市(省辖市)级以上专业考试机构命题的形式,保密命制试题和评分标准,审校无误后,在主管部门纪检监察人员全过程监督下组织实施。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主要包括:通航法律法规、巡航救助管理、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和处置等。笔试结束后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岗位招录计划数5倍比例确定进入专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专业面试)。笔试成绩和入围名单于笔试结束后5日内在(http://www.zjmsa.gov.cn/)网站公布,考生凭准考证号查询。专业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考试均采取百分制,按专业知识笔试50%、专业面试50%的方法合成计算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于考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http://www.zjmsa.gov.cn/)网站公布。专业知识笔试以50分为最低合格线,考试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笔试时间:2014年12月21日(具体详见准考证),考生须于12月18-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凭本人身份证到市水上搜寻救助服务中心办公室领取《准考证》。专业面试时间初定为12月28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缺额时,从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完成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在市人社局和主管部门(http://hrss.zhenjiang.gov.cn/、http://www.zjmsa.gov.cn/)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聘用手续。被聘用考生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聘用名单公布后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报名咨询电话:0511—85306126,0511—85306127,监督电话:0511—85306135,0511—85340039。
附件
2014江苏镇江市水上搜寻救助服务中心招聘人员岗位表.rar
市水上搜寻救助服务中心
201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