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北京开放大学招聘公告
北京开放大学是由北京市政府举办,北京市教委主管,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面向成人开展远程开放教育的新型高等学校。其前身北京广播电视大学创办于1960年,2012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北京开放大学(学校代码为51160)。
根据北京开放大学建设和发展需要,按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1]6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数量、职责及要求
招聘岗位4个,招聘人数共10人。具体岗位、数量、职责及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高、品行良好;
(二)热爱教育教学工作、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能力及素质要求;
(四)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京外生源应届毕业生应符合北京市引进条件,社会在职人员需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档案关系在北京。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应聘报名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登录北京开放大学网上招聘系统http://bjou.zhiye.com,在线注册并填写简历信息,申报相应岗位。报名截止日期为2015年4月23日。
(二)简历筛选
由学校招聘工作小组根据用人需求、应聘人员的学科(专业)背景、研究方向、社会实践经历或工作经历等对应聘简历进行筛选并经初步面试后,确定参加职业能力测试和正式面试的人选。
(三)职业能力测试和正式面试
职业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正式面试主要包括教学内容试讲、专业技术成果展示和职业能力测试结果进一步确认。根据职业能力测试情况,按照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组织正式面试,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
(四)确定人选
根据职业能力测试情况和正式面试成绩,由学校招聘工作小组推荐考察人选,学校人事处对推荐考察人选进行外调复审。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2010年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由学校安排统一进行,费用自理。
(六)公示与聘用
学校人事处将考察结果和体检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并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四、聘用待遇
拟聘公示无异议,学校将按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按照国家、北京市和学校有关规定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福利待遇。
五、相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将视情节轻重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对已聘用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关系。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负责。
(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如报名人数未达到比例要求或未能招到合适人选,学校将视情况另行公告。
六、联系方式
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短信通知和网上公告。更多详细信息,详见北京开放大学网站人才招聘专栏http://www.bjou.org/rencaizhaopin/。
北京开放大学
二〇一五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