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宝安区政协机关拟公开招考临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人数
本次拟招聘专业技术类岗位临聘人员2名,详见招考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愿意履行临聘人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符合报考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2007年9月以来参加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三、报名
(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应事先填写好《深圳市宝安区政协机关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时间:3月23日至27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深圳市宝安区委区政府区大院755室,联系电话: 29998269,29996794。
(二)所需材料: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上述材料中各类证件、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其他材料提交原件。
(三)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四)须报考者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五)报名时经资格初审合格的,现场发放考试通知书。
四、考试
由深圳市宝安区政协机关办公室负责组织。考生凭考试通知书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直接参加考试,考试方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高低排序,取成绩前3名的进行资格复审及考核,由深圳市宝安区政协机关办公室通知考生本人。
五、资格复审、考核、体检和公示
(一)资格复审及考核
考试结束后完成资格复审和考核。
考核内容为拟聘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考核不合格的不进入体检环节。
(二)体检
经资格复审和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三)公示
经考试、资格复审、考核及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网站上公示。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宝安区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深宝规〔2013〕7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在公示结束后,向区组织人事部门申报,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按协商、自愿原则,签订聘用合同书。
七、其它事项
(一)此次招考最高年龄的计算均截止到2015年3月31日。
(二)临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宝安区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深宝规〔2013〕7号),由区财政部门按相关标准拨付。
八、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政协机关负责解释。
宝安区政协办公室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