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文化艺术发展中心是经顺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设立、依法履行文化艺术服务职能的独立法人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策划、推广及支持顺德区文化艺术发展,打造文艺精品,培养文艺人才,倡导文艺教育,提升市民的生活素质和艺术欣赏能力。
现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总监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报名、简历筛选、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择优录取。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招聘的对象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区文化艺术发展中心工作人员义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符合招聘职位规定的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顺德区文化艺术发展中心招聘职位表》)。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在各类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不得竞聘。
三、报名及考试录用流程
(一)报名
应聘人员填写《顺德区文化艺术发展中心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或登录顺德区人民政府网、顺德区委组织部网站下载并填写。请应聘人员将招聘报名表、个人简历、个人证书等电子件资料,于2013年9月17日前发送至区文化艺术发展中心招聘邮箱sd_wyzx@163.com。咨询电话:0757-22311757。
(二)简历筛选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经简历筛选后,通知符合职位表要求的所有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审核。
(三)资格审核
面试前,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表、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参加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面试。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与招聘岗位职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实际操作等进行总体评价。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及体检安排将在顺德区人民政府网、顺德区委组织部网站予以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考察由区文化艺术发展中心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对象。拟录用对象名单在顺德区人民政府网、顺德区委组织部网站公示。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以及在公示过程中有异议并影响录用的,本中心有权决定是否按应聘人员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
拟录用对象公示7天后,没有异议的,进入录用程序。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四、待遇
此次招聘职位均属法定机构工作人员,薪酬待遇按照顺德区文化艺术发展中心薪酬福利标准执行,试用期三个月,
试用期工资按月薪的80%计发。
五、招聘工作网址
顺德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unde.gov.cn
顺德区委组织部网站:http://zzb.shunde.gov.cn
六、举报投诉
顺德区文化艺术发展中心监察审计部,电话:0757-22232118。
顺德区文化艺术发展中心
二○一三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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