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雷波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报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9名,现将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凉山人事考试网[http://lsz.scpta.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12个单位,招聘名额109名,其中:雷波县医院13名;雷波县乡镇卫生院62名;雷波县乡镇综合服务中心20名;雷波县县级事业单位14名。详细情况见《凉山州雷波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详细情况见《岗位表》。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考生须为2013年8月31日及以前毕业的非在职人员,《毕业证书》落款日期须在此时间范围内。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相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6)吸毒人员。
三、报名、资格审查等相关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得代报。
(一)报名时间:2013年9月9日至2013年9月13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二)报名地点:雷波县委党校六楼会议室。
(三)报名要求及手续
(1)《2013年雷波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报名表》1份(请在网上下载:凉山州人事考试网[http://lsz.scpta.gov.cn/]),贴上2寸近期彩色免冠同底照片,请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及报考岗位,并由本人在承诺栏确认签名)。
(2)本人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户籍证明;
(3)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4)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四)资格审查
由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县教育局以及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资格审查。雷波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对报考者《报考资格审查表》、提交材料等分别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应如实提供材料,若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在资格审查及考核过程中,若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五)缴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价〔2003〕237号文规定,经审查合格的考生,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
(六)联系方式
考生所留电话错留或不畅通导致延误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领取准考证:考生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缴费收据于2013年9月16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到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本次考试笔试采取公共科目与专业科目形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1)公共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卷面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30%;
(2)专业科目:专业科目为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报考不限专业的岗位为相关业务综合知识。《专业科目》卷面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70%。
2.笔试时间:2013年9月19日,详见《准考证》。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开考比例: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调整该岗位招聘名额;报考县医院、乡镇卫生院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调整为临床医学专业或护理专业。调减或取消的补充公告将在凉山人事考试网[http://lsz.scpta.gov.cn/]公示。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30%+《专业科目》×70%+少数民族加分
(二)少数民族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按百分比折合后加1分。
(三)成绩公示
考生考试成绩将于2013年9月22日前在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bxrsj.gov.cn/)进行公布,并对外公示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等相关事宜。对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以在成绩公布后当天下午5:00前向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查分。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按照考生的总成绩,分别按招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以专业成绩高者为体检人选。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同时进行尿检。体检、尿检费用由考生自己负责。
(三)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到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出现的空缺可依次递补。
六、考核
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七、公示
经笔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bxrsj.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内容含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因而出现的空额,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经公招领导小组审查,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并办理聘用手续。选岗聘用通知公布后,选岗当日不参加者,取消其选岗聘用资格;选岗聘用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以上原因造成的缺额均不予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新聘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资格。
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须签订《聘用合同书》及《服务协议书》,在雷波县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方能调离或辞职。对违反《合同》及《协议》规定的人员应缴纳指标占用费。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本公告由雷波县人社局、雷波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4-8822261
监督电话:
雷波县纪委监察局0834-8822071
附件:
1.《凉山州雷波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rar》
2.《2013年雷波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报名表.rar》
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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