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方案(一)
福建中医药大学是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因工作需要,我校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151005岗位报名者应为2013、2014、2015届毕业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届别认定时间以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年份为准;
151006岗位报考者年龄应在30周岁及以下(1984年4月3日以后出生),其余岗位报考者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74年4月3日以后出生);
4.报考者应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
5.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
6.151006岗位报考者应为中共党员;
7.151007岗位报考者应具有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学位 |
151001 |
教师1 |
1 |
中医学类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151002 |
教师2 |
1 |
护理学类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 硕士及以上学位 |
151003 |
教师3 |
1 |
药学类、 生物科学类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 硕士及以上学位 |
151004 |
教师5 |
1 |
政治学类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 硕士及以上学位 |
151005 |
教师4 |
1 |
法学类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 硕士及以上学位 |
151006 |
辅导员 |
5 |
不限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 硕士及以上学位 |
151007 |
现场施工管理人员 |
1 |
土木工程、结构工程、建筑工程施工与管理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注:专业设置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5),考生可登陆省人社厅门户网站(http://www.fjrs.gov.cn)查看。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福建中医药大学网站(www.fjtcm.edu.cn)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应聘者请登录福建中医药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rc.fjtcm.edu.cn/zpstar/)进行网上报名,打印报名表签字并贴上正面免冠彩照后,进行现场确认。
2.应聘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5届毕业生携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推荐表、学习成绩单)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福建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现场确认及缴纳报名费手续;其中学历证明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xlcx/)、学位证明需提供教育部学位证书查询结果(http://www.chinadegrees.com.cn/)、境外学历学位证明需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http://renzheng-search.cscse.edu.cn/)、党员证明由所在单位党委或党总支出具。已参加工作的应聘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学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3.报名缴费办法: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员应根据闽价费[2007]196号文件缴纳考试考务费80元/人(考试考务费一旦缴交恕不退还)。
4.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网上报名后,未经现场确认报名无效。
5.网络报名时间:2015年4月3日至2015年4月17日。
6.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4月20日至2015年4月21日。
7.外地报名者可邮寄相关复印件初步确认并于考试前一天进行现场确认与缴纳报名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邮寄截止时间:2015年4月15日,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8.邮寄及现场确认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邱阳路1号福建中医药大学人事处(乘55、95、41、168路公交车到福建中医药大学旗山校区下车)。邮编:350122。
9.联系人:叶老师。
10.联系电话:0591-22861107。
11.应聘者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12.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1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或应聘者隐瞒事实或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考核办法
1.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确定拟聘人选。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3:1以上(含3:1)的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151001至151005岗位面试环节含课堂试讲,试讲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试讲内容与要求在确定面试入围名单时一并公布。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按1:1确定拟聘人选。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学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延至体检前提交。
6.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请关注福建中医药大学网站,不再另行通知。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九、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学校事业编制,按国家规定享受学校同类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中医药大学组织实施。福建中医药大学监审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通过任何关系干预、影响公开招聘工作。违者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监督电话:0591—22861127(福建中医药大学监审处)。
福建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201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