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海幢街道城市管理工作,我街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环卫工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
海幢街道环卫工人90名。
(二)报考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没有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行为。
2. 热爱街道工作,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能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安排。
3. 学历不限,年龄(男55周岁以下,1960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女50周岁以下,1965年3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 地区不限。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15年3月23日(星期一)至2015年3月27日(星期五)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 报名地点:海珠区宝岗路1号海幢街道办事处门口文件收发室,联系电话:020-34268587,34268515。
3. 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计生证明等有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填写《海幢街道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2张。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4. 经资格审核,符合条件者,可以进入面试。
(二)面试
由本街道组成面试小组,对参加面试人员的相关知识及综合能力进行评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海幢街道办事处会议室。
(三)体检
按照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
(四)考察
主要考察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计划生育等情况。经考察,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聘用。
三、待遇和管理
街道与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街道按政策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保、医保和住房公积金,具体工资待遇面议。咨询电话:020-34268587、34268515。
海幢人民政府海幢街道办事处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