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二七区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名,具体招聘专业、人数如下:
1、新闻学、汉语言文学专业6名;
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5名;
3、法学专业5名;
4、土地资源管理专业4名;
5、城市规划专业4名;
6、经济学专业4名;
7、预防医学专业4名;
8、安全工程专业4名;
9、审计学、会计学专业4名;
10、交通运输、交通工程专业2名;
11、文物与博物馆学专业2名;
12、动植物检疫专业2名;
13、测绘工程专业2名;
14、园林专业2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2、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符合招聘专业要求。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 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 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考试办法
1、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2、同一专业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5:1。低于5:1时,经二七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低于3:1。降低比例后仍未达到的,核减该专业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专业的招聘计划。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商都网、二七门户网发布招聘信息,公布招聘专业及资格条件。
(二)报名及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10日—4月12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郑州市二七区长江东路小学(长江路与碧云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西)。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学生证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且必须于7月31日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1寸同底版彩色照片3张。
2、注意事项
(1)报名时每人交纳考试费30元。
(2)报名者于2015年4月24日,持本人身份证和报名缴费凭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3)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参加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需在报名期间提交项目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须地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加章)及“大学生村干部”合同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逾期不再受理。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成绩在二七门户网公布。
(四)面试
1、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专业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果达不到1:3的,经二七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低于1:2。降低比例后仍未达到的,核减或取消该专业的招聘计划数量。
2、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二七门户网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在二七门户网公布。
(五)体检
1、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专业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二七门户网公布,体检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在体检过程中,因个人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不进行递补。
(六)考核
1、依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情况,按照拟招聘专业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
2、考核对象名单在二七门户网公布,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在考核过程中,因个人自动放弃或考核不合格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不进行递补。
(七)录取聘用
1、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和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二七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二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由二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到相关事业单位,并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报到者或不能及时到岗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所缺岗位不进行递补。
3、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试用期满后由相关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它
(一)凡是参加、参与此次招聘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纪律,坚持原则,严禁在招聘过程中徇私舞弊。对违反上述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对违反上述纪律的应试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二七区不组织(不委托)开设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培训班和辅导班,不印制任何与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三)区纪委(监察局)依照有关规定对招聘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四)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1—68700617
二七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