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工岗位及招聘人数:
招聘人数共8人(男5人、女3人)。
1、农学类专业2人(男1人、女1人);
2、计算机类、电子通信类专业4人(男3人、女1人);
3、不限专业2人(男1人、女1人);
二、招聘条件和资格: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8、年龄要求:30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三、工资待遇说明:
1、工资标准:月工资1400元(月工资随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合同一年一签。
2、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考试聘用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需提供材料:毕业证(非全日制统招生需提供学历认证证明)、身份证及户口簿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四张,已办理人事代理的需提供代理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间:2015年1月4日—1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地点: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二楼大厅人力资源管理窗口(巩义市东区行政东街6号)。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15年1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原报名地点。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主要进行理论测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能力和基本素质,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整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分岗位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期间如有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者,分岗位按成绩顺延递补。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
依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考察),考察对象如果在考察中被淘汰或本人自动放弃,按照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递补考察对象。
(五)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予以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以劳务派遣方式进行管理。
五、其它事项
1、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均在巩义市人社局网站公布。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招聘简章的解释权归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69580019。
二O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