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城镇管理工作,推进克东城市建设,经县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城管助理员,具体从事城管辅助性工作,并实行合同制管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数额
招聘岗位为城管助理员,数量为10人(其中男性9人,女性1人)。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热爱城管工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应具有我县城镇或农村户籍且属县内常住人口;
(二)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双眼裸视力不低于1.0;男身高在1.70米以上;女身高在1.60米以上。
(三)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四)学历为中专及以上毕业生,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直系亲属中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被判处刑罚或参加邪教活动的;
4、受过党内严重警告以上或者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城管助理员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的方式进行,共分报名、考试、体检、政审、聘用五个环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26日至4月15日下午16:30之前。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新办公楼5楼504室。
3、报名人员需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书、退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免冠照片3张,并填写《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2份。联系人:杜宜峰;联系电话:13846207758。
(二)考试:考试由县人社局和城管局统一组织。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笔试、面试均实行100分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折后两成绩之和为总成绩。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进行排名,按照1:2比例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结束后,依据总成绩进行排名,按照1:1比例进入体检环节。
(三)体检:参加体检的人员须于当日早晨7点空腹到县人民医院门前集合,统一参加体检。
(四)政审:由县城管局参照公务员政审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五)聘用。对确定聘用的人员,统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限暂定为一个月。
五、待遇及管理被
聘用的城管助理员上岗后须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每月工资额1500元。在合同期内,个人因疾病、伤残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工作的可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对违法违规的录用人员,也可以随时解除或终止其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合同时,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予以补偿。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还可续签合同。
克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克东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