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恩施州委组织部、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5年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5〕8号)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单位新增使用编制计划,拟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5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计划指标
2015年专项招聘共计50名,其中教育事业单位15名、卫生事业单位29名、其他事业单位6名,
二、专项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咸丰县2015年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在人事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未满2周年的(期限自作出处理结论之日算起);
5、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7、普通高校全日制2015年7月31日后仍在读学生。
三、专项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对招聘对象进行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测试。对一个岗位有两个以上应聘对象的,通过笔试或结构化面试、试讲试教、现场答辩、专业技能和实际操作考评等多种方式择优招聘。
四、专项招聘办法
(一)教育事业单位招聘办法
1、咸丰县第一中学
由咸丰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一中联合组成招聘专班,从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云南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湖北大学、天津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青岛科技大学、湖北师范学院、吉林师范大学、三峡大学、湖北民族学院、西南大学、长江师范学院、重庆师范学院、西南民族学院等高校进行现场招聘,招聘时间将在相关高校另行公告。
2、咸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由咸丰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职校联合组成招聘专班,从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湖北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师范学院、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三峡大学、长江大学、湖北民族学院、西南大学、西北工业大学、重庆师范学院、西南民族学院等高校进行现场招聘,招聘时间将在相关高校另行公告。
(二)卫生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办法
由咸丰县人社局、主管部门、用人单位联合组成招聘专班,统一组织报名,对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对象统一组织招聘。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1日08:30—17:30分
2、报名地点:咸丰县人力资源市场大厅
3、报名时持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恩施州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1寸彩色登记照片3张,2015年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由用人单位组织拟聘人员到县及以上综合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六、考察
对拟聘对象,由县人社局会同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须严格对照拟聘条件,重点考察拟聘对象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学习态度、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要考察拟聘对象是否乐于扎根山区、服务基层的态度。
七、确定拟聘对象并公示
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拟聘对象报恩施州人社局备案,并在恩施州人社网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以上。公示后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相关人员的拟聘资格。
八、备案及聘用管理
根据测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由县人社局审核后报州人社局备案。并按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办理聘用手续。专项招聘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承诺协议。
联系电话 0718--6831101
联系人 王 勇
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