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编办《关于同意区农业委员会使用非在编人员指标的复函》(合编办函〔2014〕77号)文,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描述
招聘名额2名,从事综合管理岗位。
三、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受党纪政纪处分,无违法违纪行为。
3.爱岗敬业,身体健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写作能力;
4.能吃苦耐劳,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
5.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
6.年龄22—35周岁。
四、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②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③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④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⑤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以及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我市选派大学生;⑥现役军人;⑦其他不能报考的人员。
五、招聘方式及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18日至2015年3月31日(周六,周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2.报名地点:重庆市合川区农业委员会政工科(206室),电话:(023)42730059。
3.报名手续: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其它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经初审合格者,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4.领取《准考证》:2015年4月3日9:00-18:00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1.报名初审合格者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文写作、法律法规、农业农村工作等相关知识。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若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招聘指标1∶2比例的,全部参加面试,但招聘名额是否缩减要视具体情况并经有关单位共同研究后决定。面试成绩不足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并取消此次聘用资格。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有关规定。体检有不合格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
八、考察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合格人员,由区农委组织考察,并对合格人员的资格进行复审,经考察和复审合格者,在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crlsb.hc.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有效时间为7个工作日。考察和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空缺时,仍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试用2个月,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聘用待遇
经试用合格人员,由区农委聘用为非在编人员,享受合川区非在编人员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并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十、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按招聘程序由区农委会同区人才交流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十一、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非在编工作人员工作是公开选拔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的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二、本简章由区农委负责解释。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