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国家统计局在京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补充公告
为满足我局在京直属事业单位发展需要,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有关规定,我局于2015年3月2日发布了《国家统计局在京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为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报考我局各事业单位,现发布补充公告,调整部分职位条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2.坚持考试和考察相结合,择优录用。
三、调整职位
统计科学研究所、统计资料管理中心2家在京直属事业单位的06、07、08三个职位,调整的职位信息及任职条件详见附件1《国家统计局在京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调整职位信息表》(以下简称《调整职位信息表》),有关招聘单位的职能简介和机构设置可登录http://www.stats.gov.cn/zjtj/gjtjj/jgsz/查询。
四、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能够履行招聘岗位规定的义务;
2.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责任心强,具有开拓创新精神,有志于投身中国统计事业;
3.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学习成绩优秀,具备较高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英语水平,本科学历需要英语四级成绩430分以上,硕士及以上学历需要英语六级成绩430分以上;
5.具备招录职位所要求的相关条件。
五、招聘程序
凡符合条件并有意到我局在京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的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填写《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并于2015年3月20日之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往应聘单位电子邮箱中(各单位电子邮箱地址详见《调整职位信息表》)。
根据职位要求和应聘者的具体情况,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择优确定各职位参加专业笔试或面试的人员。2014年3月27日前由相关招聘单位在国家统计局门户网站上发布笔试或面试公告。考试及考核程序如下:
1.考试(笔试或面试)、体检及考核;
2.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3.公示招聘结果;
4.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六、注意事项
1.每个报名人员最多只能报考两个职位;
2.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报名人员参加招聘期间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附件:
1.《国家统计局在京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调整职位信息表》
2.《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国家统计局人事司
2015年3月17日
附件1:
国家统计局在京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调整职位信息表 | ||||||||
单位 |
职位 序号 |
处室 |
职位简介 |
专业 |
学历 |
招聘 人数 |
生源 要求 |
联系方式 |
统计科学研究所 |
06 |
办公室 |
会计 |
会计 |
本科及以上 |
1 |
京外 |
010-687873956 liujj@gj.stats.cn |
统计资料管理中心 |
07 |
资料处 |
资料管理 |
信息管理、图书馆 |
本科及以上 |
1 |
京内 |
010-68782978 qiwang@gj.stats.cn |
08 |
公众服务处 |
电话咨询 |
经济学 |
本科及以上 |
1 |
京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