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县2013年县城公办中小学考试选调教师工作方案
为满足今秋县城公办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根据县政府《关于县城公办中小学考试选调教师的批复》(于府字[2013]61号)精神,今年暑期面向全县农村中小学考试选调部分教师到县城中小学任教。为做好本次教师选调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考试选调教师数(220名)
1、公办小学100名。名额分配及学科分布如下:
单位 |
选调人数 |
学科分布 |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音乐 |
美术 |
体育 |
计算机 | ||
城关小学 |
22 |
7 |
7 |
8 |
0 |
0 |
0 |
0 |
实验小学 |
17 |
4 |
5 |
4 |
1 |
1 |
1 |
1 |
于都三小 |
5 |
1 |
2 |
2 |
0 |
0 |
0 |
0 |
于都六小 |
33 |
12 |
8 |
7 |
2 |
1 |
2 |
1 |
长征源小学 |
11 |
5 |
3 |
2 |
0 |
0 |
1 |
0 |
明德小学 |
12 |
5 |
5 |
1 |
0 |
1 |
0 |
0 |
合计 |
100 |
34 |
30 |
24 |
3 |
3 |
4 |
2 |
2、公办初中120名。名额分配及学科分布如下:
单 位 |
选调人数 |
学科分布 |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政治 |
物理 |
化学 |
历史 |
地理 |
生物 |
音乐 |
体育 |
美术 |
计算机 | ||
长征 |
100 |
22 |
22 |
22 |
4 |
8 |
3 |
4 |
4 |
4 |
1 |
4 |
1 |
1 |
二中 |
10 |
0 |
4 |
0 |
0 |
3 |
2 |
0 |
0 |
0 |
0 |
1 |
0 |
0 |
八中 |
10 |
1 |
4 |
1 |
2 |
2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合计 |
120 |
23 |
30 |
23 |
6 |
13 |
5 |
4 |
4 |
4 |
1 |
5 |
1 |
1 |
二、考试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范围
县城公办小学教师考试选调范围为全县农村小学在职公办教师(含编制在小学现借用在中学的);县城初中教师考试选调范围为全县农村中学在职公办教师(含编制在中学现借用在小学的);已解除聘约或经学校同意报考的民办学校在编公办教师。每所中学每个学科限选调1人(2011年经教育局同意借用在于中托管班、于都二中任教教师考试入选不受选调名额限制)。
(二)考试选调教师基本条件
1、忠诚教育事业,爱岗奉献,遵守职业道德,师德高尚。
2、报考初中教师应具有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证和大专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应具有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和中专以上学历。
3、任教5年以上(报考者必须是2008年9月以前招聘录用的公办教师)。
4、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教师不能报名或选调进城:
(1)处分期未满的;
(2)近三年师德考核不合格的;
(3)因违规违纪已立案未办结的;
(4)本学年学校综合评估方案中限定的;
(5)有其他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
(6)本学年没有担任教学工作的。
三、考试选调原则和程序
(一)考试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成绩、公平竞争、择优选调的原则。如县城学校的教师职称岗位职数缺少,调入教师应服从高职低聘。
(二)考试选调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对象需持任教学校介绍信(介绍信要写明报名者的基本情况及在农村或民办学校任教的时间,学区小学和村小的须经中心小学证明属实、加盖公章)和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及其复印件,于7月10日上午8:30至12日下午6时前到县教育局三楼行政服务中心报名,并交近期半身脱帽同底1寸照片2张、报名费80元。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当场办理准考证。
2、考试:凭准考证、身份证于7月18日上午9:00—11:30在实验小学参加笔试。考试科目:(1)专业和基础理论知识;(2)书面说课。考试内容:按所报学科,包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占70%)、书面说课(占30%),总分为100分。
3、公示成绩和查分:7月22日公布所有参考人员的成绩,需查分的于7月23日下午3:00—5:30持身份证、准考证到县教育局查分,7月24日公布查分后所有参考人员的考试成绩及排位。
4、选调:选调教师分学科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选调(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选调);每所中学每个学科限选调1人(如成绩并列者,按以下顺序选调:(1)教龄长的优先;(2)年龄大的优先;(3)学历高的优先)。选调后的教师,分学科类别以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为序,由教师自主选择具体学校。
四、考试选调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做好这次考试选调教师工作,决定成立县考试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梁敏辉
副组长:蔡兰芳
成 员:邓昌海、邹文奎、谢小兰、管 宏
兰地寿、黄发亮、王 晋、方赖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邓昌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方赖发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考试选调教师工作的组织实施。
介 绍 信
县教育局:
兹有我校教师 ,性别 ,学历 ,于 年 月 日出生, 年 月 日参加工作, 年 月 日开始任教,2008年9月以前招聘录用的公办教师(含二年“三支一扶”时间),现任教 年级 学科教学,已取得
教师资格证,近三年师德考核情况:2011年 、2012年 、2013年 ,工作期间没有违纪法乱纪行为,符合报考条件,特介绍参加2013年县城学校选调考试。
(备注:有以下情况之一不能报名:1、处分期未满;2、近三年师德考核不合格的;3、因违规违纪已立案未办结的;4、本学年学校综合评估方案中限定的;5、有其他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6、本学年没有担任教学工作的。)
学校(盖章)
二0一三年七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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